11月5日,長沙市市本級食鹽安全監管職能交接順利完成,長沙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正式承擔食鹽安全監督管理及鹽政執法職能。至此,按照《湖南省鹽業體制改革方案》和“5.22”省政府專題會議要求,全省14個市州食鹽安全監管職能全部劃轉同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92個縣市區已明確食鹽安全監管職能由本級食品藥品監管(市場監管)部門承擔,標志著湖南食鹽安全監管職能交接工作基本完成。
自今年7月以來,省、市、縣三級食品藥品監管(市場監管)部門以食鹽定點生產經營企業重新核發證和食鹽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為抓手,按照“搭班子、建體系、打基礎、明職責、強監管、保安全”的工作思路,進一步理順食鹽安全監管職能職責。一是開展專項督查。改革牽頭部門組織開展職能交接專項督查工作,黨組成員、副局長吳公平帶隊赴省內7個市州、7個縣市區實地指導食鹽安全監管職能劃轉。二是定期開展調度。人事部門對食鹽監管職能交接工作做到“一周一調度,每月一通報”,實時督導市、縣食鹽監管職能劃轉。三是以整治促職能落地。以食鹽質量安全專項整治為抓手,省、市、縣三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聯動,對涉食鹽違法違規行為開展聯合辦案,以此促進各級食鹽安全監管職能落地生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