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日報》11月7日登出一封致歉聲明。致歉人張修明、付桂玲是一家小吃攤主,因在自制涼皮中非法添加罌粟殼被處判刑罰,并要求向公眾致歉。據悉,此案為蘇州市首例食品領域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
事情源于去年夏天,兩人在吳江區黎里鎮北厙社區經營一家小吃攤。付桂玲讓丈夫張修明回老家安徽太和縣買了罌粟殼帶回蘇州,然后放進拌涼皮熬制的湯料中。吳江區市場監管、公安部門聯合進行檢查時,當場查獲小吃攤上含有罌粟殼的湯汁1桶、銷售給他人的涼皮2碗以及罌粟殼2袋。經查,兩人從中非法獲利600余元。隨后,吳江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法院根據兩個被告人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及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最后判處張修明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付桂玲有期徒刑七個月;均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同時,判令張修明、付桂玲于判決生效后五日內向吳江區人民檢察院交付銷售價款十倍賠償金人民幣六千元作為公益基金,在蘇州市市級媒體向社會公眾賠禮道歉;禁止被告人張修明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食品生產、銷售及相關活動。
市食安辦主任、市食藥監局局長陳建民介紹,此案系蘇州市首例食品安全領域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案件的重要意義在于其所產生的警示作用。陳建民表示,在市食安辦統籌協調下,進一步健全“兩法銜接”工作機制,食藥監部門與公安、檢察院、法院等部門在信息共享、線索互通、案件移送、聯合偵辦、技術支撐等方面的協作愈加順暢。積極推動市政府組織召開全市食品藥品“兩法銜接”工作座談會,持續推進檢察機關駐食藥監檢察官辦公室建設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