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名牌的行為不僅侵犯了名牌企業的商標權,損害了名牌企業的合法權益與聲譽,更會傷害到這些知名企業研發新產品的積極性。大企業積極性受挫,中小企業一味只知道模仿山寨,對中國創造自主品牌也影響巨大。
從“康帥傅”到“娃恰恰”,這些年來,不斷有廠商借著和名牌相似的名稱和LOGO來混淆視聽,“傍名牌”。
一些山寨副食品、飲料的商標和正品品牌的商標稍微有一點點差距,而包裝基本一樣,不仔細看很容易混淆。一些店家也常常故意混淆宣傳,常常把山寨食品當作正品賣高價。
比如,農村市場中出現外觀包裝、圖案設計上高度仿照、抄襲大品牌的“山寨”貨:“茶π”變“果π”,“Coca Cola”變“Cole可樂”……由于其故意仿冒名牌,不僅名稱相近,在商標和包裝設計上也是極盡“山寨”之能,所以常常讓人防不勝防。一組數據顯示,僅2017年工商部門受理的農村相關消費投訴量就多達7.35萬件,同比增長66.4%,其中有關假冒、劣質等產品質量的投訴占比超過20%。
而相比這些曾經“博人一笑”的山寨品牌,如今“傍名牌”大多采用的是前加后綴的方式。比如知名品牌“創維電視”就曾公開聲明稱市面上出現了大量假冒創維品牌的電視產品銷售,并列舉了“創維先鋒”“創維云視T V”“創維嘉”等山寨品牌。這種方式顯然要比早先單純的模仿更為隱蔽,更讓消費者難以辨識。
“傍名牌”的目的就是想讓消費者將這一新品牌和與其相類似的知名品牌混淆,從而利用知名商標“搭便車”,快速提升產品銷量。此外,大企業為維護自己品牌利益,會在市場營銷、產品生產、售后服務等投入大量資金和人力,而傍名牌企業的這些成本都省了。劉俊海表示,這些意圖“傍名牌”的企業基本多為小型企業甚至不少是“作坊式”生產商,產品質量難以保障。
對于屬于食品類的山寨商品,市場監管部門在日常執法中也存在困難。“因為現有法規缺乏操作細則,在基層落實比較難,一般在沒有造成危害人身安全的嚴重后果情況下,執法部門不會主動進行產品質量檢測。而且,由于農村經營者的承受能力有限,市場監管部門存在‘立案后難以結案’的風險。”一位市場監管部門執法人員坦言。
中國消費者協會副會長、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指出,對于這類山寨名牌的現象,必須要加大懲處力度,提高違法成本,才能有效防治。相關部門應加強農村宣傳力度,幫助農村消費者提升食品辨別能力,同時,農村消費者也應該增強消費維權意識,購買食品時索要發票或收據,遇到假冒偽劣、摻雜使假、短斤少兩等情況,及時向相關部門投訴維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