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貪吃罌粟殼煮鴨子帶來的“美味”,信豐一男子非法種植罌粟796株。近日,江西省信豐縣人民法院依法審結了一起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案,被告人蘭某犯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被判處管制一年,并處罰金5000元。
2017年4月份,蘭某聽說罌粟殼煮鴨子很好吃,便特地在某集市上購買了罌粟果,并將吃剩的罌粟種子種在自家鴨圈附近的田里。期間,蘭某受他人勸告種植罌粟是違法犯罪行為,但其仍未引起重視并繼續種植,直至開花結果。2018年4月份,村民張某指出其非法種植罌粟,蘭某提出張某幫忙報警,張某同意后撥打110報警。
在信豐縣公安局和禁毒大隊民警監督下,蘭某將種植的罌粟當場全部鏟除,經現場清點總計796株。信豐縣公安局依法對鏟除的罌粟進行扣押,經抽樣送檢,在送檢的罌粟中檢出可待因、嗎啡、蒂巴因、罌粟堿、那可汀成分。
信豐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蘭某明知是罌粟毒品原植物仍非法種植,數量較大,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被告人主動請人報警,并在種植現場配合公安機關鏟除全部罌粟苗,到案后自愿認罪,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屬自首,可依法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