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羅志堅稱,食肆未經官方核準,擅自更改使用燃氣爐具,最嚴重處罰會吊銷牌照。又指政府自“國際中心爆炸案”后已加強巡查,每家食肆每年至少巡查一次。
內港有食店于上月底懷疑因石油氣泄漏而引致爆炸。羅志堅表示,相關食店的申請準照只允許使用電爐煮食,有人卻擅自更改為燃氣爐具。但據他所知,食店擅自更改爐具的情況并不普遍,民署會聯同消防局定期巡查食肆,包括存放燃氣數量和設施有否違反消防條例。
民署早前數據顯示,由二○○一年八月至今年六月期間,共巡查食店二千三百多家次。羅志堅昨表示,自一一年國際中心食店石油氣爆炸后,政府跨部門已加強定期巡查,每家食店每年至少有一次巡查。又認為相比政府加強巡查,業界提升對設備維護的安全意識及加裝氣泄監測器等更為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