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臨朐縣福樂食品廠發布主動召回飄香食品(京式月餅)的公告。 公告稱,該廠2018年08月3日生產的飄香食品(京式月餅:規格型號: 2.5kg/箱; 批次: 20180803) , 經山東省新世紀檢測認證檢測中心有限公司檢驗,被判定為不合格。
為了消費者的身體健康,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召回管理辦法》的規定,該廠決定主動召回該批次食品,召回開始時間為2018年11月2日,召回區域為山東省內。
自發布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請購買該批次產品的消費者停止食用,并在購買門店辦理退貨手續,同時可憑購物憑證向該廠或經銷商要求賠償損失。
召回具體負責人:譚立軍聯系電話: 13853652779 郵箱: 3516820340qq. 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