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不得采摘使用(包括加工旅游者自采自摘的)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野菜、野果、野蕈和國家保護的野生動植物,不得采購、貯存、使用亞硝酸鹽,不得經營未經加工的河鲀整魚。
《遼寧省農家樂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昨日,遼寧食藥監部門發布了相關消息。
《管理辦法》中規定,農家樂餐飲服務提供者從事餐飲服務活動,應當依法取得小餐飲經營許可證或食品經營許可證,并在許可證的主體業態后以括號標注。農家樂餐飲服務從業人員應當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工作。
農家樂餐飲服務提供者使用自己種植、養殖的食用農產品作為食品原料的,應當確保食用農產品的安全性,并如實記錄產品名稱、數量、采摘或捕撈日期、生產者、外觀情況等信息,其中生產者記為自產。農家樂餐飲服務提供者的主體資質為個人的,可以使用自宰的畜禽產品,同時做好查驗記錄。
農家樂餐飲服務提供者不得經營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定禁止經營的食品,不得采摘使用(包括加工旅游者自采自摘的)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野菜、野果、野蕈和國家保護的野生動植物,不得采購、貯存、使用亞硝酸鹽,不得經營未經加工的河鲀整魚。農藥、鼠藥等有毒、有害物品應當遠離食品經營場所并妥善保管,防止誤用。
農家樂餐飲服務提供者加工制作食品應當生熟分開,盡量使用民間烹飪方法,盡量保留食品本身風味,不提倡使用食品添加劑(小蘇打和食用堿除外)。鼓勵農家樂餐飲服務提供者傳承發展民間傳統餐飲食品和傳統烹飪方式,打造特色餐飲食品。
農家樂餐飲服務提供者加工制作食品使用柴火、木材、燃煤等可能產生粉塵污染的爐灶的,盡量采用隔墻燒火的外扒灰式,避免粉塵污染食品。因傳統加工方式、民俗風情文化等需要采用室內燒火的,應當在添加柴火等燃料前將鍋和附近的食品容器蓋好,并在加工制作結束后適時扒灰。
農家樂餐飲服務提供者接待集體性用餐超過30人的,每餐次的食品成品應當按要求全部留樣,并做好留樣記錄。
從事季節性經營的農家樂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在季節性開業前開展食品安全自查,對食品、經營環境和設備設施等進行徹底清潔,符合食品經營條件后才能營業。
農家樂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向旅游者告知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風險,提醒旅游者安全就餐、科學就餐,不暴飲暴食,不喝生水,不吃或盡量少吃生冷食物,不食用禁止生產經營的、來源不明的或可能引起不適、中毒、過敏等癥狀的食品。可能發生食品安全隱患的,應提前向旅游者作出明確警示。
發生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農家樂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及時保護好餐飲經營場所、設備設施以及食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并于2小時內向所在地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報告。農家樂餐飲服務提供者及其從業人員應當積極主動配合相關部門的調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