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永州市冷水灘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對經開區仁灣街道的某水廠進行檢查時,現場查獲并扣押了這批虛假標注生產日期的桶裝水。
執法人員現場檢查時,這些桶裝水都包裝完好,且已封裝噴碼,有的剛從生產線上卸下來,而有的已經放置在該企業的成品倉庫準備出廠。但執法人員仔細察看后發現,這些桶裝水的噴碼上標注的生產日期,竟然是檢查當日之后的第二天。這就意味著,這些桶裝水“早產”了1天!面對執法人員,企業負責人支支吾吾地辯稱,是因為工作人員“疏忽”,才將生產日期打錯了。由于該生產企業涉嫌生產經營標注虛假生產日期的食品行為,執法人員對相關責任人作了現場筆錄,并對這批涉嫌虛假標注生產日期的56桶桶裝水采取扣押措施,且出具了扣押文書和扣押物品清單。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項明確規定,禁止生產經營標注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生產經營者應保證其生產經營的食品標注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符合相關規定。該市場監管部門相關負責人介紹提醒廣大消費者,一旦購買時發現商品生產日期有問題,應及時向監管部門舉報,以維護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