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連云港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召開新聞發布會,解讀《連云港市鹽業監管體制改革方案》,通報市食藥監管局食鹽質量安全監管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連云港市鹽業監管體制改革方案》,市經信委為全市鹽業主管部門,市食藥監局為全市食鹽質量安全主管部門。同時,還明確了市衛計委、市農委、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物價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等7個部門職責分工。連云港已經建成一支由市場監管隊伍為主、鹽政協管人員為輔的專業化監管隊伍??h(區)級食鹽監管則由各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集中行使鹽業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鹽業主管部門行政處罰權及有關行政強制措施,加大對制販假鹽和違規經營食鹽的打擊力度,加強對工業鹽和工業副產鹽流入食鹽市場的監管和違法案件查處。
食鹽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內容包括違反《食品安全法》及其他食品質量安全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及標準的行為,包括食鹽生產、流通、使用等各環節。例如,無食品經營許可證經營食鹽、食鹽內在產品質量、標簽標識不合格、使用非食用鹽或不合格食鹽加工食品等情形。監管模式主要是參照普通食品監督管理方式,通過行政指導、日常巡查、重點檢查、監督抽檢等方式進行監管。
為進一步嚴厲打擊涉鹽質量違法違規行為,全面凈化食鹽市場秩序,連云港開展全市食鹽質量安全專項打假行動。本次行動持續到12月30日,打擊重點是未經許可經營食鹽、用工業鹽冒充食用鹽、以不合格食鹽冒充合格食鹽、虛假宣傳、非法添加和虛假標注等違法違規行為。通過日常監管與專項整治相結合,配合質量監督抽檢等技術手段,督促轄區食鹽定點生產企業進一步規范生產質量管理,全面落實食鹽安全主體責任;督促食鹽批發企業全面履行法定責任義務,建立健全購銷臺賬;督促食品加工用鹽單位、學校及周邊地區餐飲單位和城鄉接合部的食鹽經營網點等經營者增強守法意識,全面履行進貨查驗責任。
截至11月底,連云港共檢查食鹽經營單位4214家次、食品加工用鹽單位(含餐飲單位)3246家次,食鹽監督抽樣200批次,查處涉鹽違法案件56起,其中食鹽質量案件4起,向公安部門移交4起。對食鹽違法違規行為起到了震懾作用,有效防范了食鹽質量安全隱患,切實保障了連云港食用鹽質量安全。
為進一步提高群眾對食鹽質量安全和食鹽添加劑的認識,市食藥監局聯合市鹽業公司正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為期2個月的食鹽質量安全“三走進”宣傳活動。截至目前,活動已舉辦15場,宣傳受眾5000多人次,取得了良好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