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黃埔區檢察院今天舉行的公益訴訟工作新聞發布會通報了該案
一家餐飲公司前高管在媒體上自爆配餐黑幕,廣州市黃埔區檢察院隨后調查發現該餐飲企業配送的豬手粒中含有瘦肉精,日均供餐數千份,經檢察院提起公益訴訟,該企業先后被判決賠償或被罰共達78萬元。這是廣州市黃埔區檢察院11月28日舉行公益訴訟工作新聞發布會上通報的一宗案例。
2018年初,一位自稱是廣州某餐飲管理公司的前高層人員在媒體上自曝其所在的餐飲公司經常使用變質豬肉配餐,每天銷售上萬份,存在食品安全隱患。2018年3月,黃埔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遂對該企業在黃埔區的經營點間進行檢查,發現該經營點存在無食品經營許可證、冷凍豬手粒中含萊克多巴胺(俗稱“二代瘦肉精”)的違法行為。
隨后,公安機關將案件移送黃埔區檢察院審查起訴,2018年3月,黃埔區檢察院查明,涉案企業廣州順旺客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于2013年9月5日注冊成立,經營項目為熟食類食品制售、食品經營管理,在廣州多處設有配送點。
該公司于2017年增加了黃埔區伴綠路10號二樓西面經營點,在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沒有建立嚴格的質量把關制度和工作程序的情況下,即大規模開展餐飲配送,日均供餐數千份,用餐人群包括了在校學生、孤寡老人以及大量企業職工。2018年3月18日,該公司采購了400斤豬手粒,其中160斤加工后銷售,剩余的240斤豬手粒被廣州市黃埔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抽樣檢測含有瘦肉精,檢測結果為不合格(經檢測:萊克多巴胺含量為1.63μg/kg)。
鑒于該企業已經涉嫌構成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刑事犯罪,經過訴前公告,黃埔區檢察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兩被告人因構成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六個月,宣告緩刑并宣告禁止令。被告單位(即涉案餐飲企業)犯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被判處罰金2萬元。
今年10月23日,黃埔區法院作出民事公益訴訟判決書,判決涉案企業支付不合格豬手粒銷售價款十倍的賠償款(共15872元)并公開登報向消費者賠禮道歉。
同時,黃埔區檢察院還向黃埔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出檢察建議,建議對該企業依法、及時進行行政處罰。今年10月29日,黃埔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涉案企業處以罰金74.8萬余元。
數據:行政公益訴訟訴前程序案件獲100%采納
據統計,今年以來,廣州市黃埔區檢察院共摸排公益訴訟案件線索232件,立案191件,辦理行政訴前程序案件187件,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4件,向法院提起公益訴訟數居廣州各區首位。此外,今年以來,該院共辦理行政公益訴訟訴前程序案件187件,發出督促履職檢察建議184份,獲相關行政機關100%采納,未出現一起逾期未履行職責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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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埔區檢察院介紹,今年下半年,該院在履行職責中發現,位于黃埔區內的廣州市黃埔區某某軒餐飲有限公司等106家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和某燒味店等6家網絡商品(食品)經營者在“餓了么”網上訂餐平臺中其餐飲服務經營活動主頁面上沒有公示食品經營許可證或者公開營業執照登載的信息或者其營業執照的電子鏈接標識,違反了《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和《網絡交易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黃埔區檢察院于今年9月19日針對上述106家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和6家網絡商品(食品)經營者存在的問題,以“一案一建議”的方式向分別向區食藥監局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共發出行政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112份,目前涉案企業已全面整改。 相關報道:豬手含瘦肉精 網紅店判賠十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