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海南省定安質量技術監督局發布五起2018年行政處罰案件,具體為海南海鑫隆塑膠制品有限公司無證生產不合格食品相關產品塑料飲料瓶被罰款46500元;海南銘傳塑膠有限公司定安分公司無證生產不合格食品相關產品塑料飲料瓶被罰款36000元;定安龍河培曹木材加工廠生產銷售不合格混凝土模板用膠合板被罰款1000元;華潤混凝土(定安)有限公司生產銷售不合格預拌混凝土被罰款5000元;定安雷鳴宏發環保磚廠生產銷售不合格混凝土實心磚被罰款2170元。
6月1日,經該局調查,海南海鑫隆塑膠制品有限公司無生產許可證,生產銷往文昌的塑料飲料瓶共66990個,其中14024瓶已在文昌灌裝椰子汁,當場銷毀,52966個運回定安海南海鑫隆塑膠制品有限公司內用大貨車碾壓銷毀。涉案總貨值為46123.62元,由于產品已退回并銷毀無違法所得。8月27日,該局責令海南海鑫隆塑膠制品有限公司停止生產,待取得生產許可證后方可生產,并處以罰款46500元。
7月11日,該局行政執法人員對海南銘傳塑膠有限公司定安分公司進行檢查,發現該公司無證生產食品相關產品塑料飲料瓶。經調查海南銘傳塑膠有限公司定安分公司無生產許可證,生產塑料飲料瓶共46842個,其涉案總貨值為35610.7元。8月27日,該局責令海南銘傳塑膠有限公司定安分公司停止生產,待取得生產許可證后方可生產,沒收無證生產塑料飲料瓶46842個,并處以罰款36000元。
7月24日,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組成執法檢查小組對定安龍河培曹木材加工廠生產的混凝土模板用膠合板進行監督抽查,經雙方簽名確認封樣,送海南省產品質量技術監督檢驗所公正檢驗結果為不合格。經調查,該批次共生產混凝土模板用膠合板數量40張,產品出廠銷售價為45元/張,成本價為42元/張。涉案總貨值1800元,違法所得120元。10月23日,該局責令定安龍河培曹木材加工廠停止生產、銷售不合格產品,并處以罰款1000元,沒收違法所得120元。
7月17日,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組成執法檢查小組對華潤混凝土(定安)有限公司生產的預拌混凝土進行監督抽查,經雙方簽名確認封樣,送海南省產品質量技術監督檢驗所公正檢驗結果為不合格。經調查,該批次共生產混預拌混凝土數量8立方,產品出廠銷售價為430元/立方,成本價為420元/立方。涉案總貨值3440元,違法所得80元。11月6日,該局責令華潤混凝土(定安)有限公司停止生產、銷售不合格產品,并處以罰款5000元,沒收違法所得80元。
7月17日,該局對定安雷鳴宏發環保磚廠生產的混凝土實心磚進行監督抽查,經雙方簽名確認封樣,送海南省產品質量技術監督檢驗所公正檢驗結果為不合格。經調查,該批次共生產混凝土實心磚數量7000塊,產品出廠銷售價為0.31元/塊,成本價為0.27元/塊。涉案總貨值2170元,違法所得280元。11月6日,該局責令定安雷鳴宏發環保磚廠停止生產、銷售不合格產品,并處以罰款2170元,沒收違法所得28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