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訊 近期,寧夏回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廳組織對食用農產品、餐飲食品及餐具、糕點和調味品共4大類657批次食品進行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其中合格644批次,不合格13批次,涉及餐飲具、糕點、調味品。
不合格樣品中,有9批次為餐飲具,均檢出大腸菌群,不合格樣品分別為:銀川市興慶區老六牛肉拉面富寧街店抽檢的2批次碗;同心縣東港火鍋同心店抽檢的盤子、勺子和碗;銀川高新技術開發區大龍火鍋民生店抽檢的碗;永寧縣楊和鎮強氏喜阿婆粥餅店抽檢的小餐碟;銀川市興慶區清湯牛肉面館抽檢的碗;寧夏同心縣同味樓餐飲有限公司抽檢的圓盤。
大腸菌群是國內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GB14934-2016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消毒餐(飲)具》規定,消毒餐(飲)具中大腸菌群為不得檢出。大腸菌群超標可能由于產品的加工原料、包裝材料受污染,或在生產過程中產品受人員、工器具等生產設備、環境的污染、有滅菌工藝的產品滅菌不徹底而導致。
還有2批次糕點檢出鋁的殘留量超標,為靈武市思味食品廠生產的批號為20180821的香酥芝麻餅和批號為20180828的思味蛋糕。
《GB 2760-2014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中規定,硫酸鋁鉀、硫酸鋁銨在焙烤食品中應按生產需要適量使用,其鋁的殘留量應不超過100mg/kg。鋁的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在加工制作過程中不重視食品添加劑使用量的控制,過量使用了含鋁食品添加劑。
另外,還有1批次糕點和1批次調味品檢出脫氫乙酸及其鈉鹽超標,不合格樣品分別為:寧夏佳鍇晟鑫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批號為20180816的無水蛋糕、寧夏北地春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批號為20180521的無油火鍋辣糊糊。
脫氫乙酸及其鈉鹽是具有防腐作用的食品添加劑,《GB 2760-2014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規定,脫氫乙酸及其鈉鹽在糕點、復合調味料中的最大使用量均不超過0.5g/kg。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為延長產品保質期,彌補產品生產過程衛生條件不佳而超限量使用,或者未準確計量。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所在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已責令企業立即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經營單位所在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已采取退市、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并依法予以查處。 相關報道:寧夏回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廳2018年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公示(第四十四期) 本文由食品伙伴網食品資訊中心編輯,供網友參考,歡迎轉載,轉載請注明出處!有任何疑問,請聯系news@foodmate.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