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記者獲悉,為有效保障全省食鹽質量安全,規范食鹽批發企業經營行為,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印發《食鹽定點批發企業證書核發工作方案》,我省食鹽批發企業向省藥品監管局提出申請,審核通過后,可獲食鹽定點批發企業證書,未獲得證書的企業于2019年1月以后停止食鹽批發業務。
食鹽定點批發企業證書核發工作是貫徹全國、全省鹽業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也是切實規范我省食鹽經營行為,提高食鹽質量安全水平的重要保障。根據鹽改政策,不再核準新增食鹽定點批發企業,數量只減不增。
目前,省藥監局成立由局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人事處、規財處、行政審批、法監處為成員單位的食鹽定點批發企業證書核發工作領導小組,發證公示階段將在12月31日前完成?,F有食鹽批發企業許可證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