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成都市龍泉驛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圍繞瀘州老窖二曲酒配料標注涉嫌違規的案件。據一位接近該案原告的知情人士向財經網方面透露,該案確已開庭審理,但由于原告當庭提出了回避申請,該案尚處于休庭狀態。
據財經網方面了解,這已不是瀘州老窖第一次陷入標注爭議。11月4日,央視《每周質量報告》報道,大連消費者于女士所購買的瀘州老窖二曲酒,在配料表的標注上,除了小麥、玉米,還有食用酒精和食用香料。而這款產品的產品標準號為GB/T20821,屬于液態法白酒。報道還顯示,早在2016年,四川省食藥監局就認定,瀘州老窖二曲酒在國家食藥監管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白酒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發后,未及時按照要求整改,存在瑕疵。并指出,瀘州老窖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和國家食藥監管總局規定,進一步規范二曲酒標簽。
另據財經網發現,目前,不少消費者仍在關注瀘州老窖二曲酒的標注問題。 圖片來自消費者微博截圖 圖片來自消費者微博截圖
對于上圖所示的消費者來說,其與瀘州老窖之間最大的“沖突點”在于,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白酒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規定,液態法白酒的配料表必須標注食用酒精、水和使用的食品添加劑,不得標注原料為高粱、小麥等。而部分在售的瀘州老窖二曲白酒,在包裝上仍將高粱、小麥同食用酒精同時標識。
對此,今年11月13日,瀘州老窖(000568.SZ)曾在深交所發布澄清公告,稱自2016年11月,公司對包括瀘州老窖二曲酒在內的相關產品制定、發布了嚴于現行液態法白酒國家標準的企業標準,經相關部門審查通過并備案后,更換了產品包裝和標簽。
此外,該公告還顯示,自2015年起,有職業打假人囤積二曲酒,針對產品標識問題向瀘州老窖發起220余起訴訟。而在上述案件中,已有50 余家基層人民法院,13 家中級人民法院、 4 家高級人民法院認定瀘州老窖二曲酒不存在食品安全問題,不存在欺詐、誤導消費者的情形。
雖然瀘州老窖方面表態,已“更換了產品包裝和標簽”。但財經網方面在日前走訪合肥、北京等多家超市后發現,瀘州老窖二曲酒相關“涉事”問題包裝仍在使用、銷售。 圖片來自合肥某超市
在合肥一家大型超市時,財經網發現,一款2017年2月生產,由紅藍相間禮盒包裝的瀘州老窖二曲白酒上,配料標注只有水、食用酒精、食用香料。但在北京朝陽區的一家大型超市內,一款在售紅色禮盒包裝的瀘州老窖二曲白酒,其配料上依舊存在食用酒精、食用香料和高粱、小麥同時標注在列的情況。且據產品包裝上的生產日期顯示,該產品為2018年1月28日生產。 圖片來自北京朝陽區某超市
事實上,作為一家傳統白酒龍頭,瀘州老窖在近幾年可謂“狂飆突進”。去年3月,瀘州老窖在2017年度經銷客戶表彰大會上表示,從2017年起到“十三五”末,瀘州老窖要“殺出重圍、回歸前三”。
根據瀘州老窖2017年財報顯示,其當年銷售額104億,凈利潤25.58億。時隔四年重返百億俱樂部。而由國窖1573、窖齡酒、特曲、頭曲、二曲組成的“五大單品”品牌策略,被認為是帶動品牌重返第一梯隊的頭號功臣。
不過,根據A股白酒類上市公司的2018三季度財報,522.4億營收的茅臺、292.5億的五糧液和209.6億的洋河牢牢把持著前三的位置。位列第四的瀘州老窖,其92.63億的營收額僅為第三名洋河的一半左右,差距顯著。
如今,作為五大單品的二曲酒,其標注爭議時隔兩年再度發酵,瀘州老窖能否涉險過關,仍有待業內觀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