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農業(農牧)農村局: 為切實做好獸藥產品追溯管理工作,強化獸藥風險管控,不斷提升獸藥質量安全,根據農業農村部公告第174號(以下簡稱“第174號公告”,請在農業農村部官網上下載)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就全面推進全省獸藥生產、經營、使用環節獸藥產品追溯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規范獸藥生產企業追溯管理 各市(州)要督促轄區內獸藥生產企業嚴格按照第174號公告要求,建立健全獸藥產品追溯管理制度及記錄,對在國內市場銷售的所有獸藥產品須在獸藥產品標簽或最小銷銷售包裝上按農業農村部規定印刷規范的“獸藥產品追溯二維碼”。在產品生產下線后須及時將獸藥產品入庫信息上傳到國家獸藥產品追溯系統,并在產品上市銷售前將獸藥產品出庫信息上傳到國家獸藥產品追溯系統,其中收貨單位為獸藥經營企業的,須為已在國家獸藥產品追溯系統中注冊入網的合法獸藥經營企業。2019年9月1日前,獸藥生產企業須實現獸藥二維碼、追溯設備及系統與第174號公告要求的最新標準一致。 各市(州)要在2019年9月30日前組織轄區內獸藥生產企業對產品進行梳理,按照第174號公告要求,對異型瓶等因技術原因無法在產品標簽或最小銷售包裝上加印獸藥二維碼的,指導企業填寫《無法加印獸藥二維碼產品申請表》(見附件),簽署意見后報我廳進行審查確認,確認后報農業農村部畜牧獸醫局。企業同時要提供所申請的每個產品的批準文號批件復印件、經農業農村部審核的標簽說明書復印件、產品最小包裝圖片、產品最小賦碼銷售單元圖片等資料。 二、全面實施獸藥經營企業追溯管理 各市(州)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礎上,加強督促檢查,加大獸藥經營企業追溯工作推進力度。按照第174號公告要求,指導轄區內獸藥經營企業在國家獸藥產品追溯系統規范做好獸藥產品入庫、出庫追溯數據上傳工作,確保2019年年底前全省獸藥經營企業實施追溯率達到100%。對未按規定實施獸藥經營追溯的企業,按照《獸藥管理條例》第五十九條相關規定進行查處。 我廳從9月份起將定期通報各市(州)獸藥經營環節追溯數據上傳情況,各市(州)要及時清理轄區內在國家獸藥產品追溯系統注冊后因故不再開展獸藥經營活動的或重復注冊的企業信息,并報送我廳。我廳將在國家獸藥產品追溯系統及時對上述用戶進行“刪除”或“禁用”。 三、積極啟動獸藥使用環節追溯試點 為逐步構建覆蓋生產、經營和使用全鏈條獸藥質量追溯管理體系,各市(州)要積極組織規模養殖場開展使用追溯試點。指導規模養殖場按照第174號公告要求完成用戶注冊通過后便可通過試點配套APP或者自行采購已備案登記追溯設備廠商的終端設備開展使用追溯操作。2019年每個市(州)篩選3-5家規模養殖場開展獸藥使用追溯試點,其中參加全國和全省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化行動試點養殖場優先參加,蛋禽規模養殖場較為集中的市(州)不少于2家蛋禽規模養殖場參加。有條件的地區也可鼓勵動物診療機構參加獸藥使用追溯試點。 四、高度重視,全面落實獸藥產品追溯工作要求 獸藥產品追溯管理是國家強化獸藥事前事中事后全產業鏈風險管控和保障畜禽產品質量安全的重要舉措,各市(州)要高度重視,切實強化組織領導,明確專人負責,扎實推進此項工作。一是要積極主動向市(州)政府、財政等部門匯報,積極爭取有關政策和資金支持。二是市、縣兩級獸藥監管部門要于2019年9月1日前在國家獸藥產品追溯系統中入網(注冊并審核通過),以便于做好本轄區獸藥追溯管理工作。三是要嚴格準入管理,將開展追溯管理作為獸藥生產、經營企業許可的必備條件,也作為文號現場核查重點核查項目。四是要強化監督檢查,通過專項檢查、跟蹤檢查等形式,加大對轄區內獸藥生產、經營企業追溯實施情況的后續監管力度,確保追溯數據的準確性和全面性。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一律嚴厲查處。五是要加大獸藥追溯工作的宣傳培訓力度,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和條件。尤其是組織做好轄區獸藥使用追溯試點單位的宣傳培訓工作,確保獸藥使用追溯試點工作順利實施。 附件:最小包裝單元無法加印獸藥二維碼產品申請表 四川省農業農村廳 2019年7月29日 附件: 最小包裝單元無法加印獸藥二維碼產品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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