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的《關于3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18年第39號),涉及四川省成都市大邑百倫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1批次標稱成都利頓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烤鹵雞翅(香辣味)?,F將該批次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情況通告如下:
一、抽檢基本情況
2018年7月27日,南京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執行國家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任務,在成都市大邑百倫商貿有限公司抽取了1批次標稱由成都利頓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烤鹵雞翅(香辣味)(生產日期:2018.5.12;規格型號:160g/袋)。經檢驗“菌落總數”項目不合格。
二、生產環節風險控制情況
成都市郫都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成都市郫都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于8月31日對成都利頓食品有限公司實施現場檢查。經查,該企業生產該批次不合格產品1000袋,共計160公斤,貨值4000元;已銷售1000袋,共計160公斤;庫存(未銷售)0袋,共計0公斤。
成都市郫都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責令該企業立即暫停生產、銷售,并啟動召回程序。該產品有21袋用于抽樣未能召回。該企業召回441袋產品,共計70.56公斤,已委托垃圾處理公司銷毀召回的不合格產品。
三、經營環節風險控制情況
成都市大邑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成都市大邑縣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于8月31日對大邑百倫商貿有限公司實施現場檢查,已查明該企業購進該批次不合格食品40袋,共計6.4公斤,貨值356元;已銷售24袋,共計3.84公斤;庫存(未銷售)16袋,共計2.56公斤。庫存的16袋中,2袋在銷售過程中已損壞,其余14袋在銷售過程中因漲袋、漏氣等原因,已退還給供應商。
成都市郫都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成都市大邑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于2018年8月31日展開調查的同時,加大了監督檢查力度,嚴防類似不合格產品進入市場銷售。
四、廣大消費者如發現經營該批次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食品藥品監管部門12331熱線電話投訴舉報。
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