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山東喜力啤酒有限公司抽檢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報
一、前期處置情況
2018年8月28日樂陵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收到山東喜力啤酒有限公司成產的藍色精品純生態啤酒酒精度項目不合格報告后,立刻啟動了核查處置工作,樂陵市食藥監局立即對該企業下達(√停止生產;□停止銷售;√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的通知,并立案開展調查工作。
二、復檢異議情況
山東喜力啤酒有限公司未提出異議,也未提出復檢申請。
三、調查查處情況
經樂陵市食藥監局調查:山東喜力啤酒有限公司生產藍色精品純生態啤酒648包(生產日期:2018年6月25日,500ml/罐,9罐/包),售價為4.6元/包,貨值2980.8元,該批次啤酒已全部售出,獲利64.8元。
樂陵市食藥監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對山東喜力啤酒有限公司進行了如下處罰:1、沒收違法所得陸拾肆元捌角(64.8元)2、處罰款貳萬元(20000元);罰沒款共計貳萬零陸拾肆元捌角(20064.8元),上繳國庫。目前山東喜力啤酒有限公司已經履行了行政處罰決定,行政處罰執行完畢。
四、被抽檢企業(單位)整改情況
在樂陵市食藥監局的監督指導下,該公司對藍色精品純生態啤酒啤酒進行了整改,確認不合格原因為酒度表的精密度出現了問題。目前,樂陵市食藥監局已督促企業完成整改,更換了酒度表,產品經復查檢驗結論為合格。
特此報告。
聯系人:鄭宜超 電 話:15853476470
樂陵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