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按照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有關規定和要求,我局組織餐飲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乳制品,酒類,速凍食品,調味品,飲料,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8類105批次樣品,抽樣檢驗合格樣品103批次,不合格2批次。檢測項目見附件。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淀粉及淀粉制品68批次,2批次不合格;餐飲食品40批次,乳制品9批次,酒類1批次,速凍食品1批次,調味品3批次,飲料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次,未檢出不合格。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1. 昌黎縣軍昌粉絲廠生產的粉條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檢出值為239mg/kg,標準值為200mg/kg。檢驗機構為秦皇島市食品藥品檢驗中心。
2. 昌黎縣曙光粉條廠生產的粉條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檢出值為210mg/kg,標準值為200mg/kg。檢驗機構為秦皇島市食品藥品檢驗中心。
三、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已責成相關設區市市場監管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處理。公眾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請撥打投訴舉報熱線“12315”進行舉報。
特此公告。
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7月6日
(信息公開類型: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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