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2019年食品安全抽檢計劃》部署,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抽檢食用農產品、茶葉及相關制品、罐頭、乳制品四大類食品,共計抽檢257批次樣品,其中8批次不合格。抽檢食用農產品225批次,其中5批次不合格;茶葉及相關制品3批次,全部合格;罐頭17批次,其中3批次不合格;乳制品12批次,全部合格。現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樣品所涉及的被抽樣單位、標稱生產企業、產品和不合格指標為:
1.天津永輝超市有限公司雙街分公司銷售的草魚(淡水魚),孔雀石綠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2.天津市東麗區旭璞水產經營部銷售的黑魚,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3.王立付銷售的鯽魚、鯉魚,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4.天津市濱海新區易春祥水產經營部銷售的天津洛佳水產經營部供貨的魷魚,鎘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5.天津市德聚福副食調料商行銷售的標稱天津薊縣富興食品廠生產的栗子罐頭(其他罐頭),二氧化硫殘留量及乙二胺四乙酸二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6.天津市德聚福副食調料商行銷售的標稱天津市盛萬佳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杏仁罐頭(其他罐頭),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 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7.天津市趙鐵套罐頭經營部銷售的標稱天津市佳譽佳食品廠生產的整粒甜玉米罐頭(蔬菜類罐頭),二氧化硫殘留量、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 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二、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企業所在轄區北辰區、東麗區、濱海新區、津南區、薊州區、河北區市場監管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已責令生產經營者及時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市市場監管委要求上述區局對不合格產品的生產經營企業進一步調查處理,查明生產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
2019年07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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