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 2018年 第90號。信息顯示,近期,青海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開展的2018年省級評價性抽檢任務中,抽檢了21類食品392批次樣品,其中不合格食品2批次。 本次抽檢調味品33批次、飲料27批次、方便食品17批次、餅干21批次、罐頭29批次、薯類及膨化食品28批次、糖果制品12批次、酒類36批次、蔬菜制品11批次、水果制品32批次、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17批次、蛋制品12批次、可可及焙烤咖啡產品1批次、食糖12批次、水產制品1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20批次、糕點27批次、蜂產品17批次、保健食品4批次、特殊膳食食品3批次、餐飲食品22批次,其中檢出不合格酒類2批次。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 不合格產品情況 1.西寧市城中區海虹平價超市抽檢的輝縣市寵祥酒廠生產的小雜糧濃香型白酒,檢出酒精度22.8%vol ,標準規定41-43%vol,檢驗機構為:河北智德檢驗檢測股份有限公司。 2.西寧市城中區聯眾超市抽檢的輝縣市寵祥酒廠生產的小雜糧,檢出酒精度22.8%vol ,標準規定41-43%vol,檢驗機構為:河北智德檢驗檢測股份有限公司。 對抽檢發現的不合格產品,青海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要求相關市、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予以查處,并采取相應的風險控制措施;有關地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在3個月內完成核查處置任務并在本地官網進行公開,并向省局報送風險控制和核查處置情況,省局會對沒有按時完成處置任務的地區予以通報。 同時,青海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特別提醒消費者,如已購買或在市場上發現公告所列的不合格產品時,請及時撥打食品安全投訴舉報電話12331進行投訴舉報。 ? ?
附件: 本次檢驗項目 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關于部分檢測項目說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