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7日,蚌埠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官網公布2018年第39期(市抽)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本次抽檢6類食品25批次樣品。其中,抽檢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1批次,不合格1批次。 本次抽檢的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為花生。抽檢依據是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堅果與籽類食品》、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等標準及產品明示標準和指標的要求。抽檢項目包括微生物、食品添加劑等指標。 不合格樣品具體信息如下:蚌埠潤華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乳山市金果花生制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落花生(生產日期/批號:2018/2/1),過氧化值(以脂肪計)檢出值為0.72g/100g,標準規定為≤0.5g/100g。承檢機構為蚌埠市食品藥品檢驗中心。 蚌埠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表示,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蚌埠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將依法進行調查處理,查明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同時,提示廣大消費者,購買食品時要通過正規可靠渠道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裝是否漏氣漲袋、有沒有變質;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凡購買不合格產品應停止食用,及時與生產企業或經銷商聯系。在市場上發現不合格產品請撥打12331熱線電話進行投訴或舉報。 ? 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監督抽檢產品不合格信息 該公示的不合格食品信息僅指本次抽檢被抽樣單位該批次相關產品和所檢項目檢驗不合格。抽樣、承檢機構為蚌埠市食品藥品檢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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