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貴州省食藥監局官網發布抽檢公告稱,近期,貴州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對轄區食品零售店、集貿市場、批發市場、超市銷售的食鹽進行監督抽檢。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 本次監督抽檢食鹽188批次,其中186批次合格,2批次不合格(1批次已于2018年第1期省級食鹽質量安全監督抽檢公告第1批予以公告)。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銅仁市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縣郎溪鎮羅時英副食店銷售的標稱湖南湘澧鹽化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碧源牌深井精制加碘食用鹽,初檢碘含量檢出值為16mg/kg,復檢碘含量檢出值為18.4mg/kg,均低于國家標準規定的21-39mg/kg的允許波動范圍。初檢機構為貴州省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檢驗中心,復檢機構為國家農副加工產品及調味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三、處置措施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貴州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責成轄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責令經營單位采取下架、召回、并立案調查等措施,查明不合格食鹽的批次、數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