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組織抽檢食用農產品、調味品、蔬菜制品等3類食品67批次樣品,不合格樣品4批次。檢測項目見附件。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具體情況如下:
一、總體情況:食用農產品33批次,不合格樣品2批次;調味品10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蔬菜制品24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ㄒ唬┧稍袑幗瓍^永發生鮮超市銷售的標稱吉林省田谷有機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好芯乳酸菌酸菜(750g/袋、圖形商標),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檢出值為0.523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檢驗機構為黑龍江省華測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ǘ└咝聢@區吉大超市銷售的標稱小陳蔬菜批發為進貨來源的黃豆芽(計量稱重),4-氯苯氧乙酸鈉(以 4-氯苯氧乙酸計)檢出值為0.026m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黑龍江譜尼測試科技有限公司。
?。ㄈ╅L春歐亞柳影路超市有限公司站前店銷售的標稱長春市釀酒總廠生產的精制黃酒料酒(500mL/瓶、積德泉及圖形商標),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檢出值為0.0958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檢驗機構為通標標準技術服務(青島)有限公司。
(四)綠園區木吉它超市銷售的標稱公主嶺市選東屠宰場為進貨來源的牛肉(計量稱重),氟苯尼考檢出值為372.5μg/kg,標準規定為≤200μg/kg。檢驗機構為黑龍江譜尼測試科技有限公司。
三、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已告知并通報當地市場(食品)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長春、松原市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已責令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購買或在市場上發現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請撥打食品安全投訴舉報電話12315熱線投訴舉報。
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
2019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