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的《關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19年第14號)涉及我省1家食品經營企業?,F將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抽樣編號為GC18000000003731747的核查處置情況
?。ㄒ唬┏闄z基本情況
永輝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上渡超市銷售的雞肉(半邊天竹林土雞),其中呋喃西林代謝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生產日期為2018年11月20日。
(二)經營環節核查處置情況
福州市倉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于2018年12月17日組織執法人員對永輝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上渡超市進行了執法檢查,并責令其立即停止銷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據查,該批不合格產品共購進20公斤,貨值559.6元,已全部銷售完畢。該公司已于2018年12月17日發布了召回公告,但未能召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規定:“食品經營者履行了本法規定的進貨查驗等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的,可以免予處罰”,鑒于當事人經營的不合格食品已全部銷售完畢,對該不合格食品無法沒收,經倉山區市場監管局案審會研究決定對該企業免予處罰。
二、廣大消費者如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12315或12331熱線電話投訴舉報。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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