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省局近期組織抽檢餅干、酒類、糕點、食用農產品共4類食品72批次,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69批次,不合格樣品3批次。檢測項目見附件。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糕點35批次,不合格樣品3批次;餅干8批次、酒類8批次、食用農產品21批次,均未檢出不合格樣品。具體信息詳見附件。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1.京山欣和歐發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武漢海之最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海之最鋼琴蛋糕(生產日期/批號:2019-2-20)、圓滿小蛋糕(生產日期/批號:2019-2-22),丙二醇檢出值分別為3.35g/kg、3.35g/kg,標準規定為≤3.0g/kg。檢驗機構為湖北省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
2. 中百倉儲超市有限公司京山聯合廣場店銷售的標稱湖北港榮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抹茶蒸蛋糕(生產日期/批號:2019-2-18),丙二醇檢出值為4.81g/kg,標準規定為≤3.0g/kg。初驗機構為湖北省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復檢機構為武漢食品化妝品檢驗所。
三、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武漢、孝感、荊門市市場監管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督促生產經營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產品,并對不合格產品的生產經營者進一步調查處理,查明生產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