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關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19年第14號),我省長沙市岳麓區易雪江蔬菜店銷售的豇豆經抽檢克百威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要求,長沙市岳麓區愛賞水果店銷售的桔子經抽檢丙溴磷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要求,株洲市天元區祥云市場田永樸海鮮店銷售的梭子蟹經抽檢鎘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要求。現將上述3批次監督抽檢不合格食品經營環節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公示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豇豆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
收到不合格抽檢報告后,長沙市岳麓區食品藥品監管局對長沙市岳麓區易雪江蔬菜店開展執法檢查,責令其暫停銷售、使用、召回不合格食品,限期整改。經立案調查,長沙市岳麓區易雪江蔬菜店購進該批次不合格食品7.5公斤,貨值67.5元,已銷售7.5公斤。當事人收到不合格檢驗報告后,針對售出的不合格產品張貼了《召回公告》予以召回,未發現消費者要求退貨,無召回產品。長沙市岳麓區易雪江蔬菜店按照監管部門要求全面排查進行整改。
經長沙市岳麓區食品藥品監管局立案調查,長沙市岳麓區易雪江蔬菜店履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的進貨查驗義務,有充分的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進貨來源,長沙市岳麓區食品藥品監管局決定免予處罰。
二、不合格食品桔子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
收到不合格抽檢報告后,長沙市岳麓區食品藥品監管局對長沙市岳麓區愛賞水果店開展執法檢查,責令其暫停銷售、使用、召回不合格食品,限期整改。經立案調查,長沙市岳麓區愛賞水果店購進該批次不合格桔子26.5公斤,貨值265元,已銷售22.5公斤,報損4公斤,庫存0公斤。當事人對該批次產品進行了召回,由于產品銷售較快,未發現消費者前來退貨,無召回產品。長沙市岳麓區愛賞水果店按照監管部門要求全面排查進行整改。
經長沙市岳麓區食品藥品監管局立案調查,長沙市岳麓區愛賞水果店履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的進貨查驗義務,有充分的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進貨來源,長沙市岳麓區食品藥品監管局決定免予處罰。
三、不合格食品梭子蟹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
收到不合格抽檢報告后,株洲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株洲市天元區祥云市場田永樸海鮮店開展執法檢查,責令其整改并停止銷售,召回不合格食品。經立案調查,株洲市天元區祥云市場田永樸海鮮店購進該批次不合格食品5公斤,貨值395元,已銷售5公斤,庫存0公斤。
經株洲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立案調查,株洲市天元區祥云市場田永樸海鮮店履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的進貨查驗義務,有充分的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進貨來源,株洲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當事人處以沒收違法所得15元人民幣,罰款人民幣3000元人民幣,合計3015元人民幣的處罰。
廣大消費者如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12315熱線電話投訴舉報。
特此公示。
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