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我局組織對江西省地方標準進行集中復審。經評估及征求意見,擬廢止25項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技術進步的標準?,F予公示。
公示期間,任何單位和個人如對公示的內容有異議,請在本公示發布5個工作日內通過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向我局標準化處提出處理建議。
聯系人:省市場監管局標準化處 廖珊珊
電話:0791-86355633
傳真:0791-86355153
郵箱:jxsjbzc@jxzj.gov.cn
附件:擬廢止地方標準清單
2019年1月11日
附件:
擬廢止地方標準清單 序號 標準編號 標準名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