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我省食品安全抽檢工作質量,切實加強承檢機構管理,根據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承檢機構管理規定》和《關于開展2018年青海省食品安全抽檢監測承檢機構考核評價的通知》(青食藥監綜通〔2018〕128號)要求,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綜合處組織承檢機構考評組,于2018年12月10日至12月18日,對8家承檢機構進行了考評??荚u結果均合格,特此通告。
考評組采取聽匯報、查看儀器設備配置及檢驗場所、現場提問、盲樣考核、查閱原始記錄和報告等方式,對各承檢機構資質、檢驗原始記錄、抽樣與樣品管理、檢測過程管理、質量控制、數據報送、檢測報告質量等方面進行考評。針對部分承檢機構存在原始記錄信息充分性、檢驗報告規范性、樣品管理制度及記錄完整性、質控措施有效性等問題,要求及時進行整改,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和樣品管理,規范原始記錄信息填寫,采取有效質控措施,確保檢驗結果準確可靠。
通過此次考評,要求青海省食品檢驗檢測院、青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綜合技術中心、甘肅省中商食品質量檢驗檢測有限公司、譜尼測試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智德檢驗檢測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通量檢測科技有限公司、國家輕工業食品質量監督檢測中心、國貿食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等8家機構,以此次考評工作為契機,進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抽檢監測工作質量,確保我省抽檢監測數據真實準確,為防控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提供強有力的技術支撐。
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