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食鹽、豆制品、水產制品、嬰幼兒配方食品等4類食品402批次樣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
抽檢食鹽306批次,不合格樣品3批次。豆制品35批次、水產制品21批次、嬰幼兒配方食品40批次,均未檢出不合格樣品。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
(一)攀枝花市沃坤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由重慶索特鹽化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加碘食鹽”,不合格項目為碘(以I計),檢驗結果為17mg/kg,標準值規定為21∽39mg/kg。
(二)中鹽工程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通過天貓中鹽食品專營店在天貓(網站)銷售的標稱由天津長蘆海晶集團有限公司生產的“泡菜鹽”,不合格項目為碘(以I計),檢驗結果為17mg/kg,標準值規定為21∽39mg/kg。
(三)四川省鹽業總公司大英支公司銷售的標稱由四川順城鹽品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泡菜鹽”,不合格項目為碘(以I計),檢驗結果為25mg/kg,標準值規定為<5mg/kg。
三、核查處置情況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屬地食品安全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遂寧、樂山等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責令食品生產企業、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攀枝花、遂寧等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責令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上述市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自通告發布之日起3個月內向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報告核查處置情況并向社會公布。
消費者如在市場上發現或購買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產品時,請撥打食品藥品投訴舉報電話12331反映。
特此通告。
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