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的《關于1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18年第44號)涉及我省1家食品生產經營企業?,F將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情況通告如下:
一、福州市順添旺糧油食品有限公司銷售的特級初榨橄欖食用調和油
經四川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檢測,福州市順添旺糧油食品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示為浦江縣龍鼎副食品商行生產的特級初榨橄欖食用調和油,生產日期為2017年11月19日,過氧化值(以脂肪計)檢出值為21meq/kg,是國家標準規定(不超過12meq/kg)的1.75倍。
福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于9月10日組織執法人員對福州市順添旺糧油食品有限公司進行了執法檢查,并責令其立即停止銷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經查,該批次不合格產品進貨80瓶,貨值1200元,已銷售8瓶,庫存72瓶。案件查處情況將在后期公布。
二、廣大消費者如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食品藥品監管投訴舉報電話12331投訴舉報。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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