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級農產品地理標志工作機構:
為進一步推動農產品地理標志品牌建設,培育一批具有競爭力的地理標志農產品,經研究,2018年將繼續開展全國地理標志產品品牌價值評價工作。根據分工,農產品地理標志由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組織申報。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價對象
原農業部公告登記的農產品地理標志
二、申報條件
(一)2017年1月1日之前獲得登記的農產品地理標志;
?。ǘ┥陥髥挝粦獮樽C書持有人;
?。ㄈ┥陥螽a品應知名度高,影響力廣、質量特色鮮明,與地域關聯性強,且近三年效益明顯;
(四)鼓勵參加過2015-2017年度地理標志產品品牌評價的產品繼續申報。
三、工作程序
?。ㄒ唬┬畔⑻顖?。各申報單位應按照《2018年地理標志產品品牌價值評價數據信息填報表》(見附件)規定格式和要求,如實填報相關資料信息,并對申報材料內容的準確性、可靠性負責。避免填報材料存在缺項、空項,如有空缺項,應提供合理說明。填報完畢后,將全套材料報送至省級農產品地理標志工作機構審核匯總。
(二)審核推薦。請各省級農產品地理標志工作機構對轄區內參加評價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把關,確保相關信息真實、準確、可靠。對于不符合要求及填報數據存在較大誤差的,應退回重新填報;對于符合申報條件且填報內容經審核無誤的,由省級工作機構于2019年1月10日前統一匯總報送至我中心(包括紙質材料2份和1份刻成光盤的電子版)。原則上申報評價的產品數量不超過本省獲得登記保護產品總數的6%。
?。ㄈ┚C合審查。我中心綜合審查后,統一推薦至中國品牌建設促進會。
?。ㄋ模┰u價測算。中國品牌建設促進會地理標志與區域品牌專業技術委員會統一組織地理標志產品品牌價值評價測算工作。
(五)宣傳發布。對品牌價值評價較高、品牌發展潛力較大的優秀地理標志產品品牌,中國品牌建設促進會聯合推薦單位,協調有關權威媒體進行宣傳報道。
四、工作要求
請各省級農產品地理標志工作機構高度重視本次品牌價值評價工作,認真組織申報。本次評價為申報單位自愿參與,不收取費用,嚴禁借評價之機謀取利益。此次評價填報表格內容以及相關數據信息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向社會或其他第三方機構透露。
本次品牌價值評價有關事宜請與我中心聯系。
聯系人:宮鳳影
電話:010-59193673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學院南路59號308室
郵箱:dbch@agri.gov.cn
附件: 2018年地理標志產品品牌價值評價數據信息填報表
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
2018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