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大寶山茶葉有限責任公司:
2018年11月2日至3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組織相關監管人員與專家組成飛行檢查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以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GB 14881-2013)、《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規定,對你公司的企業資質、生產場所及設備設施、原輔料采購查驗管理、生產過程控制、產品檢驗等方面情況進行了飛行檢查。現將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以及整改情況函告如下:
一、核對企業生產許可材料,缺失茶業烘焙箱3臺、揀梗盤10個、拼配臺1個、打碼機1臺、電子天平3臺、工作臺7個;新增分裝機1臺。不符合《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關于食品生產許可有效期內,現有工藝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主要生產設備設施、食品類別等事項發生變化,需要變更食品生產許可證載明的許可事項的,食品生產者應當在變化后10個工作日內向原發證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變更申請的規定。
二、企業3樓生產車間內進入外包裝車間、篩選車間的門以及外包裝車間和揀梗車間、內包裝車間之間的安全門已拆除。不符合GB 14881第3.2.2條款關于廠區應合理布局,各功能區域劃分明顯,并有適當的分離或分隔措施,防止交叉污染的要求。
三、生產車間內未設置廢棄物存放設施。不符合GB 14881第5.1.1條款關于應配備設置合理、防止滲漏、易于清潔的存放廢棄物的專用設施的要求。
四、更衣室長期未使用。不符合GB 14881第5.1.5.1條款關于生產場所或生產車間入口處應設置更衣室的要求。
五、物品堆放凌亂,車間、庫房均有原料、包材、成品的堆放,無明確標識。不符合GB 14881第5.1.8.3條款關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裝材料等應依據性質的不同分設貯存場所、或分區域碼放,并有明確標識,防止交叉污染的要求。
六、包材庫內存放的部分物品未離墻離地存放。不符合GB 14881第5.1.8.4條款關于貯存物品應與墻壁、地面保持適當距離,以利于空氣流通及物品搬運的要求。
七、揀梗車間天花板有破損和脫落現象。不符合GB 14881第6.2.1條款關于廠房地面、屋頂、天花板及墻壁有破損時,應及時修補的要求。
八、生產車間地面、設備表面、工作臺面有積塵。不符合GB 14881第6.2.2條款關于生產、包裝、貯存等設備及工具、生產用管道、裸露食品接觸表面等應定期清潔消毒的要求。
九、未能提供采購的食品原料供貨者的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或是依照食品安全標準進行檢驗的記錄。不符合GB 14881第7.2.1條款關于采購的食品原料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對無法提供合格證明文件的食品原料,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標準進行檢驗的要求。
十、未能提供原料驗收的記錄。不符合GB 14881第7.2.2條款關于食品原料必須經過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的要求。
十一、未能提供包材的供貨者許可材料、產品合格證明文件。不符合GB 14881第7.4.1條款關于采購食品包裝材料等食品相關產品應當查驗產品的合格證明文件,實行許可管理的食品相關產品還應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食品包裝材料等食品相關產品必須經過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的要求。
十二、感官檢驗室布滿灰塵,評茶具缺葉低盤、湯匙、稱茶器、熱水器、吐茶桶;實驗室電子天平(1mg)、水分快速測定儀不能提供有效期內檢定證書,缺凈含量檢測天平(0.1g),缺GB5009.3-2016標準規定的電熱恒溫干燥箱、干燥器、扁形鋁盒、天平(0.1mg);無檢驗人員。不符合GB 14881第9.2條款關于自行檢驗應具備與所檢項目適應的檢驗室和檢驗能力;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人員按規定的檢驗方法檢驗;檢驗儀器設備應按期檢定的要求。
十三、現場無法提供食品安全管理相關制度及相關記錄。不符合GB 14881第13.1條款關于應建立保障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的要求。
十四、現場無法提供進貨查驗、生產加工、貯存、出廠檢驗、銷售等環節的臺賬記錄。不符合GB 14881第14.1.1條款關于應建立記錄制度,對食品生產中采購、加工、貯存、檢驗、銷售等環節詳細記錄的要求。
針對此次飛行檢查發現的問題,你公司未提出異議,并于2018年11月5日正式向屬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食品生產許可證注銷申請。11月9日屬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法予以注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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