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9日,池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官網公布2018年第五十四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本次抽檢食品為5批次水果制品,全部合格;2批次食用農產品,共2批次不合格。 不合格樣品具體信息如下: 池州市貴池區杏花村農貿市場的劉四洲(個體工商戶)散裝外購并銷售的1批次小青菜(購進日期/批次2018/10/18),氟蟲腈檢出值為0.03mg/kg,標準規定為≤0.02mg/kg;散裝外購并銷售的1批次黃白菜(購進日期/批次2018/10/18),氟蟲腈檢出值為0.026mg/kg,標準規定為≤0.02mg/kg。承檢機構為池州市食品藥品檢驗中心。 池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表示,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不合格產品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依法進行調查處理,查明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同時,池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示廣大消費者,購買食品時要通過正規可靠渠道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裝是否漏氣漲袋、有沒有變質;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凡購買不合格產品應停止食用,及時與生產企業或經銷商聯系。在市場上發現不合格產品請撥打12331熱線電話進行投訴或舉報。 ?
? 附件: 食品抽檢合格-20181127-食用農產品 本次檢驗項目 不合格項目說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