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糧食加工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等4類食品424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406批次,不合格樣品18批次。檢測項目見附件。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蔬菜制品113批次,不合格1批次;糧食135批次,不合格5批次;水果制品75批次,不合格3批次;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101批次,不合格9批次。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1)平陽縣家友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浙江義烏市康純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紅米,鎘初檢值為0.254mg/kg,復檢值為0.31mg/kg,標準規定≤0.1mg/kg。初檢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復檢機構為寧波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吳興喜祿多副食品店銷售的標稱寧波高新區貝宏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無核大櫻桃,胭脂紅檢出值為0.18g/kg,比標準規定≤0.05g/kg高出2.6倍。檢驗機構為浙江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寧波市江北劉仁雄零食鋪銷售的標稱杭州泰瑞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奶油桃干,菌落總數檢出值為1800 CFU/g 、2100 CFU/g 、2000 CFU/g 、2400 CFU/g 、1400 CFU/g,不符合標準規定的菌落總數5次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104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103CFU/g。檢驗機構為浙江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4)湖州鳳凰街道王榮川副食品店銷售的標稱嘉善阿林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原香味南瓜子,過氧化值的檢出值為0.77g/100g,比標準規定的≤0.50g/100g高出0.54倍。檢驗機構為浙江公正檢驗中心有限公司。
(5)浙江供銷超市有限公司育賢東路店銷售的標稱紹興市柳興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魚皮花生,過氧化值(以脂肪計)的初檢值為1.0g/100g,復檢值為1.3g/100g,標準規定為≤0.50g/100g。初檢機構為浙江公正檢驗中心有限公司;復檢機構為浙江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6)臨海市王春亞食品經營部銷售的標稱妙藍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麻辣花生,過氧化值的檢出值為0.73g/100g,比標準規定的≤0.50g/100g高出0.46倍。檢驗機構為浙江公正檢驗中心有限公司。
?。?)臨海市聯強食品經營部銷售的標稱臺州市路橋偉宇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脆皮豌豆,酸價的檢出值為4.4(KOH)mg/g,比標準規定的≤3(KOH)mg/g高出0.46倍。檢驗機構為浙江公正檢驗中心有限公司。
?。?)臨海市王春亞食品經營部銷售的標稱妙藍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怪味胡豆,酸價的檢出值為14.5(KOH)mg/g,比標準規定的≤3.0(KOH)mg/g高出3.83倍。檢驗機構為浙江公正檢驗中心有限公司。
?。?)桐廬富春印象農業開發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杭州千島湖永成綠色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真姬菇,總砷初檢值為6.3mg/kg,復檢值為5.8mg/kg,標準規定≤3.3mg/kg。初檢機構為浙江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復檢機構為浙江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0)諸暨市城北仲金糧食加工廠生產的大米,鎘初檢值為0.328mg/kg,復檢值為0.32mg/kg,標準規定≤0.2mg/kg。初檢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復檢機構為國家輕工業食品質量監督檢測杭州站。
?。?1)余姚市壽州糧油批發部銷售的標稱余姚市三七市鎮遠大米廠生產的超級小町,鎘檢出值為0.297mg/kg,比標準規定≤0.2mg/kg高出48%。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12)紹興市丁大興食品廠生產的火鍋水磨年糕,菌落總數5次檢出值分別為6.1×103CFU/g、1.6×104CFU/g, 1.8×105CFU/g、2.6×105CFU/g、7.4×104CFU/g,不符合標準規定的菌落總數5次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105CFU/g且至少4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104CFU/g。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13)臺州市路橋區小玲食品商行銷售的標稱杭州臨安頂康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開口松子,過氧化值的檢出值為1.2g/100g,比標準規定的≤0.50g/100g高出1.4倍。檢驗機構為浙江公正檢驗中心有限公司。
?。?4)陳啟軍(浙江東南副食品批發市場79號)銷售的標稱臺州市黃巖南城贊陽炒貨廠生產的酒鬼花生仁,過氧化值(以脂肪計)的檢出值為0.62g/100g,比標準規定的≤0.50g/100g高出0.24倍。檢驗機構為浙江公正檢驗中心有限公司。
(15)林希國(浙江東南副食品批發市場146號)銷售的標稱義烏市達源食品廠生產的香辣花生,酸價(以脂肪計)的檢出值為3.9(KOH)mg/g,比標準規定的≤3(KOH)mg/g高出0.3倍。檢驗機構為浙江公正檢驗中心有限公司。
?。?6)浙江上百貿易有限公司萬和城購物中心銷售的標稱杭州綠之寶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桂圓肉,鉛初檢值為1.476mg/kg,復檢值為1.36mg/kg,標準規定≤1.0mg/kg。初檢機構為浙江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復檢機構為浙江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7)杭州農副產品物流中心冷凍食品交易市場銳澤冷凍食品商行銷售的標稱浙江金谷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正宗龍游發糕(紅糖味),菌落總數5次檢出值分別為2.8×105CFU/g, 6.4×104CFU/g, 1.2×104CFU/g, 5.4×103CFU/g, 1.2×105CFU/g,不符合標準規定的菌落總數5次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8.0×104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8.0×103CFU/g。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8)膳禮坊官方店在淘寶(網站)銷售的標稱諸暨市美香諾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開口松子,過氧化值初檢值為1.7g/100g,復檢值為1.6g/100g,標準規定為≤0.50g/100g。初檢機構為浙江公正檢驗中心有限公司;復檢機構為寧波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三、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通報相關地市依法予以查處。要求杭州、寧波、嘉興、湖州、紹興、金華、衢州、臺州等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要求杭州、寧波、溫州、湖州、紹興、臺州等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要求杭州市場監督監督管理局責令網絡食品交易平臺對不合格產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上述市級市場監管部門自通告發布之日起7日內向社會公布風險防控措施,3個月內向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報告核查處置情況并向社會公布。
特此公告。
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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