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2018年11月16日上午網絡視頻反映的合肥杠崗香食品有限公司食品有關問題,合肥市食藥監部門采取查封在庫食品原料和成品、現場檢查、抽樣送檢等措施,對涉事企業進行了立案調查。現將調查處理結果通報如下:
1、該企業依法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等相關資質。所生產的料理包為速凍調制食品(執行標準SB/T 10379-2012),產品經配料、熟制、包裝、巴氏殺菌、速凍而成,加熱后即可作為菜肴食用。
2、該企業庫存的排骨、牛肉、大豆分離蛋白等食品原料進貨驗證資料齊全,未發現過期食品原料和成品。查閱一年來的冷庫溫度監測記錄未發現異常。2018年該企業采購使用過的排骨粒生產日期介于2017年12月19日至2018年5月30日之間,均在保質期內(保質期12個月),購進單價20.5-22元/公斤。剩余庫存的排骨粒生產日期為2018年4月24日。
大豆分離蛋白屬于普通食品原料,可用于料理包生產。該企業將其用于牛肉類料理包制作,與調味料一起采取注射滾揉或直接滾揉工藝加入,起到改善口感、調味等作用。
3、抽檢結果。對該企業在庫的食品原料和成品進行全面抽樣送檢(共計12批次),檢驗結果均為合格。
4、該企業生產過程控制存在下列問題:
?。?)生產車間地面破損不平整,有積水。
?。?)生產環節操作存在不規范:部分待解凍物料直接接觸地面;拌揉腌制中存在半成品落地,撿起后直接使用;徒手轉運腌制物料及料液,轉運工具直接放置地面;接觸過地面的托盤疊放于半成品上。
?。?)人員衛生管理不規范:部分操作工工作服不整潔,包裝工口罩佩戴不規范,包裝操作時使用手機。
5、行政處罰情況。該企業未按規定實施生產過程控制,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四十六條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給予責令停產停業的行政處罰。
目前,合肥市食藥監部門已啟動全市肉制品生產企業專項檢查工作,進一步排查食品安全隱患。
合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