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肉用仔雞加工技術的術語、技術要求、衛生標準,檢驗方法和檢驗規則、標志、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出口凍肉仔雞加工企業。其他肉用雞加工可參照執行。 2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本標準采用下列定義。 3.1肉用仔雞 未滿8周齡,體重l.70~3.00kg的肉用品種仔雞。 3.2屠體 屠宰后經脫毛的雞體,包括內臟。 3.3加工 指連續進行的屠宰、脫毛、摘取內臟、分割、成形、包裝,凍藏的整個操作過程。 3.4凈膛雞(雞胴體) 屠體開腹除去內臟和頭、頸、爪。 3.5半凈膛雞 將符合衛生質量標準要求的心、肝、頸裝入聚乙烯袋,放入凈膛雞胸腹腔內,不得散放和遺漏。 4.技術要求 4.1肉用仔雞及其他衛生要求 4.1.1必須采自非疫區,健康無病,發育良好,并憑當地農牧部門畜禽防檢機構出具的檢疫證明入廠。 4.1.2按家畜家禽防疫條例,做好宰前檢疫,合格的準予屠宰。 4.1.3宰前應斷食12h以上,并充分給水。 4.1.4運雞容器應徹底清洗,消毒。 4.1.5運雞車輛出廠前應徹底清洗,消毒。 4.1.6待宰間、急宰間要及時打掃、清洗、消毒。 4.2屠宰工藝 4.2.1掛雞。 4.2.1.1輕抓輕掛,防止機械損傷,將雙腿同時掛在掛鉤上。 4.2.1.2雞體表面和肛門四周糞便污染嚴重時,該雞群最后上掛。 4.2.1.3掛雞間與屠宰間應隔開。 4.2.2放血。 4.2.2.1準確切斷頸動脈,瀝血時間為3~4min。 4.2.2.2防止血液嚴重污染雞體表面。 4.2.3浸燙。 4.2.3.1浸燙水保持清潔衛生,采用流動水,水池設有控溫設施,水溫為60℃土1℃。 4.2.3.2浸燙時間可自行規定,以胸肉不熟燙為宜。 4.2.4脫毛。 4.2.4.1脫毛后用清水沖洗雞體,體表不得被糞便污染。 4.2.4.2雞體羽毛應脫凈,不得破損(皮膚撕裂,翅骨折)。 4.2.5摘取內臟。 4.2.5.1開頸皮:沿喉管剪開頸皮(不得劃破肌肉),長約5cm,分離頸皮,在喉頭部位拉斷氣管和食道。 4.2.5.2切肛:從肛門周圍伸入旋轉環形刀或斜剪成半圓形,長3cm,要求切肛部位正確,不得切斷腸管。 4.2.5.3開腹皮:用刀具或自動開腹機從肛門孔向前劃開3—5cm,不得超過胸骨,不得劃破內臟。 4.2.5.4摘內臟:用自動摘臟機或專用工具伸入腹腔,將腸、心、肫、肝全部取出,并拉掉嗉囔和食道。消化道內容物、膽汁不得污染雞體,損傷的腸管不得垂掛在雞體表面。 4.2.5.5沖洗:用清水多次沖洗雞體內外,水量要充足并有一定壓力。 4.2.5.6機械或工具上的污染物,必須用帶壓水沖洗干凈。 4.2.6去頭、去頸、去爪。 4.2.6.1從第一頸椎處割頭或由拉頭機將雞頭去掉。 4.2.6.2齊肩甲骨處去頸,頸根不得高于肩骨。 4.2.6.3從跗關節處去爪。 4.2.7糞便和膽汁污染的雞體,入冷卻槽前應沖洗干凈。 4.2.8冷卻、消毒。 4.2.8.1預冷卻水溫在5℃以下,冷卻水不得被消化道內容物、血液等嚴重污染,保持衛生。 4.2.8.2終冷卻水溫度應保持0~2℃,勤換冷卻水。冷卻總時間為30~40min。 4.2.8.3雞體在冷卻槽內于水流逆向移動。 4.2.8.4冷卻后的雞體中心溫度降到5℃以下。 4.2.8.5冷卻槽內應加消毒液50×10mg/kg~100×10mg/kg,單設雞體消毒池。 4.2.9雞體出冷卻槽后,經2~3min轉動瀝干。 4.3加工 4.3.1修整。 4.3.1.1摘取胸腺、甲狀腺、甲狀旁腺及殘留氣管。 4.3.1.2修割整齊,沖洗干凈,無出血點,無潰瘍,無骨折,無突出碎骨,無嚴重創傷,無胸囊腫,無青黑跗關節。 4.3.2加工 4.3.2.1腿:在腹股溝用刀將皮劃開,將大腿向背側方向掰開,于髖關節處脫開,割斷關節的四周肌肉和筋腱,使腿型完整,邊緣整齊,腿皮覆蓋良好,皮與肉不得脫離。 4.3.2.2胸肉:緊貼胸骨兩側用刀劃開,切斷肩關節,緊握翅根連同胸肉向尾部方向撕下,剪下翅。修凈多余的脂肪、肌膜,使胸皮肉相稱、無淤血、無熟燙。 4.3.2.3全翅:從臂骨與鳥喙骨吻合處緊靠肩胛骨下刀,割斷筋腱,不得劃破骨關節面和傷殘里脊。 4.3.2.4胸里?。貉劓i骨和鳥喙骨兩側取下胸里肌,保證條形完整,無破碎。 4.3.2.5去骨腿肉:從脛骨到股骨內側用刀劃開,切斷膝關節,剔除股骨,脛骨和腓骨,修割多余的皮、軟骨、傷痕,皮肉大小相稱,腿形完整。 4.4冷凍藏、冷藏 4.4.1從屠宰到成品進入凍結庫所需時間,不得超過70min,成品不準堆積,先加工先包裝先入庫。 4.4.2凍結庫溫要求在一30℃以下,相對濕度為90%~95%。肌肉中心溫度在8h后降到一15℃以下。 4.4.3冷藏:庫溫要求在一18℃以下,相對濕度為90%。 4.4.4裝箱前須測試肉溫,中心溫度達一15℃后方可裝箱入庫。 4.4.5產品進入冷藏庫,應分品種、規格、生產日期、批次,分批堆放在墊倉板上,做到先進先出。 4.4.6冷藏庫的產品必須經企業質檢部門檢驗合格后方可出庫。 4.4.7產品不準進行二次凍結。 5.1衛生檢驗 5.1.1肉用仔雞屠宰加工應參照GB14881進行宰前、宰后檢驗處理。 5.1.2產品在加工、貯運、銷售各環節中應符合GB12694的規定。 5.1.3獸藥、農藥殘留和重金屬、砷鹽限量檢查,按農業部、衛生部頒布的規定執行。 5.2品質檢驗 5.2.1感官指標:見表1。 一級鮮度 二級鮮度 眼球飽滿平坦 眼球皺縮凹陷,晶狀體稍渾濁 色澤和皮膚 皮膚有光澤,因品種不同呈淡黃、淡紅、灰白等色,肌肉切面有光澤,皮膚無淤血、無血斑、無殘毛 皮膚色澤轉暗、肌肉切面有光澤、皮膚有少許殘毛外傷 外表微濕潤、不粘手 外表干燥或粘手、新切面濕潤 組織狀態 肌肉豐滿、結構緊密,指壓后的凹陷立即恢復 肌肉欠豐、發軟、指壓后凹陷恢復緩慢。脂肪覆蓋良好,雞體好,雞體有刀傷、污物、骨潔凈無碰傷、骨折 具有雞肉正常的氣味 無其他異味,唯腹腔內有輕度不快感 煮沸后肉湯 透明、澄清、脂肪團聚于表面,具特有香味 稍有渾濁,油球呈小滴浮于表面,香味差或無鮮味 1)凍雞指壓凹陷后恢復較慢,一級鮮度凍雞無凍痕。 5.2.2理化指標:見表2。 一級鮮度 二級鮮度 揮發性鹽基氮,mg/100g 汞(以Hg計),mg/kg 以上感官指標和理化指標分別符合GB2710和GB2724中的一級鮮度標準。 6檢驗方法 6.1.感官檢驗 6.1.1外形和色澤,目測。 6.1.2粘度、組織狀態(彈性):手觸、目測。 6.1.3煮沸后肉湯:按GB5009.44的規定測定。 6.2理化檢驗 6.2.1揮發性鹽基氮:按GB5009.44的規定測定。 6.2.2汞:按GB5009.17的規定測定。 6.3溫度測定 用溫度計或其他測定儀,插入胸肉中心處約2min后,觀察溫度計度數。 7檢驗規則 7.1每批出廠產品須經國家規定的檢驗部門出具檢驗合格證書后,方可出廠。 7.2抽樣方法:以生產廠每班同一規格產品為一個批次,每批隨機取樣一箱進行感官指標檢驗,理化指標每月抽檢一次。 7.3復驗:產品抽樣檢驗中感官和理化指標不合格時,允許從原批次中取二倍樣品進行復驗,如仍有一項指標不合格時,則判定該批產品為不合格品。 8.1標志應符合GB7718的規定。 8.2箱外標志必須符合GB6388和GB191的規定。 8.3箱外兩側標明產品名稱、生產日期、規格、等級、重量、儲存條件和企業名稱。 9.1接觸雞肉產品的塑料薄膜,按GB4456的規定執行,包裝材料不得含有影響人體健康的有害物質。 9.2包裝紙箱按GB6543的規定執行。 9.3產品內外包裝應清潔、衛生,圖案和包裝字體清晰,凡發霉、潮濕、異味、破裂、脫色、搭色和字體不清不得使用。 9.4箱內產品排列整齊,圖案端正,封口牢固,無血水。 9.5包裝箱應堅固、整潔、干燥,嘜頭清晰、準確。 10運輸、貯存 10.1運輸 10.1.1運輸時應使用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冷藏車(船)或保溫車。 10.1.2鐵路、水路運輸時應按口岸有關運輸規定執行。 10.1.3成品運輸時,不得與有毒、有害、有氣味的物品混放。 10.2貯存 10.2.1鮮雞肉產品應貯存在0℃土1℃冷藏庫中,保質期不得超過7d。 10.2.2凍雞肉產品應真空包裝在一18℃以下凍結庫貯存,保質期為12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