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采,也就是特殊狀態下采購進來的物料,一般是指來料物品不合格要求或不知品質狀態下緊急收下物料的過程,有些企業也把它稱為緊急放行。這在當今制造行業中經常遇到,但一定要慎用。在一般情況下,盡量不要進行特采,這對企業不僅品質難以保證,而且在管理體系上運作也較為麻煩,因為它多“走”了幾個部門的運作。
一、作出特采判斷的情形
對購進物料作出特采處理的情形通常有兩種:一種是進料檢驗被判為不合格;另一種是來不及檢驗,而需要緊急上線。
二、特采物料的品質責任歸屬
對于特采的物料,其品質問題的責任一般由審核和核準人員負責,但檢驗人員所檢驗出來的狀況必須是真實的,否則在后端出現非原檢驗出來的品質問題,其責任還是必須由檢驗人員負責。
三、特采申請程序
特采一般是來料經檢驗員判定為不合格后或來不及檢驗時,由采購人員或物料控制人員提出,并填寫“特采申請單”,經來料檢驗主管人員審核或工程技術主管審核,再經品質部高層主管或高層主管人員核準,再將特采單復印件或副本分別送到來料檢驗人員和倉庫人員手中,才算是完成了特采的程序。此時倉管員就可以特別注明該批物料的狀況,并貼上標簽,再發貨給生產線。
四、特采管理的具體要求
1、應在進貨檢驗程序中對特采作出規定,明確特采情況的審批人、責任人,規定作出可追溯性標志的方法,明確識別記錄的內容、如何傳遞、由誰保管。
2、特采所使用的全部質量記錄,應按規定認真填寫,在保存期內不得丟失或擅自銷毀。
3、當供方的產品進廠后,根據情況對需要特采的產品,由責任部門(一般為采購部或生產計劃科)的責任人提出申請,報經授權人審批。
4、對特采的物料作出可追溯性標志,同時做好識別記錄,記錄中應詳細記載特采產品的規格、數量、時間、地點、標示方法和供方的名稱及所提供的證據。
5、特采的同時,應留取規定數量的樣品進行檢驗,且檢驗報告必須盡快完成,應設置適當的特采的停止點(停止點:相應文件規定的某點,未經指定組織或授權批準,不能越過該點繼續活動),對于流轉到停止點上的特采產品,在接到證明該批物料合格的檢驗報告后,才能將物料放行。若發現特采的物料經檢驗不合格,要立即根據可追溯性標志及識別記錄,將不合格品追回。 編輯:foodq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