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江蘇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下發《關于深化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要求各地深化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加快推進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今后,逐步撤銷現有省屬執法隊伍;縣級整合相近職能,組建5-7支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實現”一個部門一支隊伍”。 哪些領域實行綜合執法 該指導意見明確,在與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執法頻率高、多頭執法擾民問題突出、專業技術要求適宜的領域實行綜合執法。整域謀劃推進改革,加強設區市與所轄區、縣(市、區)與所轄鄉鎮(街道)的統籌集成,提高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 同時明確,按照大部門制改革方向,對執法職能相近、執法對象相同、執法方式相似的執法部門進行機構和職能整合,歸并執法隊伍,大幅減少市縣執法隊伍種類。 將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與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政府機構改革、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公務員分類改革等工作有機結合,統籌實施。 構建怎樣的綜合執法體系 大力精簡省級執法隊伍 省級機關有關部門主要負責執法標準制定、監督指導、重大案件查處和跨區域執法的組織協調工作,除法律法規規定外,一般不設專門的執法隊伍,逐步撤銷現有省屬執法隊伍,推進執法力量下沉,充實監管服務力量。 統籌城市綜合執法 按照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屬地管理、權責一致的要求,加快推進設區市級市場監管、交通運輸、城市建設管理等領域綜合執法工作。合理確定設區市及所轄區執法職責分工,推行市或區一級執法,市轄區能夠承擔的執法職責由區級履行,市本級加強指導監督。 分類推進縣域綜合執法 縣級合理確定綜合執法范圍,整合相近職能,在市場監管、交通運輸、城市建設管理等領域整合組建5-7支綜合行政執法隊伍,保留必要的專業技術性強的執法隊伍,實現“一個部門一支隊伍”“一個領域一支隊伍”。 探索鄉鎮綜合執法形式 縣級執法隊伍可根據實際情況,在鄉鎮、街道派駐執法隊伍,建立健全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與縣級執法部門的協作機制,強化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在執法事項上的綜合協調,以及對派駐執法隊伍的日常管理。鼓勵具備條件的縣(市、區)經批準在縣域范圍內所有鄉鎮、街道整合組建綜合執法局,以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名義開展執法工作,實現“一個區域一支隊伍”。 執法力量向基層和一線傾斜 該指導意見明確,將執法力量向基層和一線傾斜,做到執法重心和力量同步下移、職責整合與編制劃轉同步實施、隊伍設立與人員移交同步操作。清理整頓綜合行政執法機構編制被占用和人員被借調問題,進一步規范執法輔助人員管理。 統一執法制服、標識、證件和文書,推動落實以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為主要內容的行政執法程序規范化建設工作。嚴禁將罰沒收入同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利益直接或變相掛鉤。做好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研究建立特殊環境下,綜合執法安全保障和激勵制度。 編輯:foodq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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