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客电竞-体育电竞综合赛事平台

 
當前位置: 首頁 > 食品知識 > 質量管理

職業打假偏離社會監督初心 惡意“碰瓷”是否應納入刑事考量?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19-07-14 12:51:37 來源:互聯網
 

職業打假,也稱職業索償或職業碰瓷,指以獲利為目的,故意大量購買過期或有漏洞問題的商品,依據相關法律懲罰條例,直接向經營者索賠或向執法部門舉報或投訴、訴訟等獲取賠償的行為。近年來,職業打假案例呈爆發型增長勢態。今年深圳曾一舉搗毀“職業打假”6人團伙,為職業打假亮出紅牌警告。長期以來,職業打假案例屢禁不止,其刑事責任的邊界眾說紛紜。日前,由華東政法大學律師學院主辦的“職業打假人刑事邊界問題”主題研討會在華政召開。來自政府、企業、高校的眾多法學專家齊聚一堂,對職業打假人刑事責任邊界問題展開探討,并結合具體定罪案例,為司法實踐活動提供理論支持,助力相關法律的修改完善。

背離初心,異化生長

上海市政府法制辦副主任羅培新介紹,2014年上海市工商系統的“12315投訴專線”共接收867起職業打假訴求案例,僅占總量的1.9%;然而,2018上半年,此類案例已達到61939起,超過同期總量的30%,數目驚人。他認為,職業打假行為已偏離社會監督的初心,將維權異化為恐嚇、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行為。由于打假人對法律條例極為熟悉,通常一次性大量購買商品,威脅商家,索取高額賠償。此外,他們擅于抓住執法過程中的瑕疵,要求執法部門向商家施壓來牟取利益,滋擾行政執法。

上海對外經貿大學法學院蘇敏華博士結合她在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10多年的司法實踐經驗表示,職業打假在動機上具有很強的逐利性,其打假的初衷不為公共利益,而是追逐高額賠償和舉報獎勵,違背誠信原則;在對象選擇上專挑與質量關聯不大的非實質性瑕疵商品“下手”;運作上呈團隊化、規?;?、專業化趨勢,團隊內部分工明確,分頭踩點,集體行動。她指出,職業打假會破壞營銷環境,惡意消費公共權力,嚴重浪費有限司法資源。

商家無奈,被動挨打

“企業合法維權難點重重,遇到職業打假大多無奈選擇拿錢消災,少數企業態度強硬,但救濟渠道太少。”阿里巴巴集團法務總監必由說道。曾有職業打假人在某企業購買標簽有瑕疵的商品進行訴訟,在案件審理時,雖然他們掌握大量證明此人為職業打假人的證據,但是很難向審判機構去證實此次行為是職業購買。職業打假人以舉報威脅為由,向企業索要“顧問費”,獲取顧問費后并未提供實際的顧問服務,一旦支付停止,他們便對企業施加行政壓力。這些人通常以團伙形式開展有預謀、有組織的大量購買行為,有專門的買手、舉報手,有儲存商品的倉庫,甚至有專門研究所有食品質量標準的專家,操作流程嫻熟。必由表示,企業法務部門能力、資源配置有限,要兼顧商品把控、商業活動風險把關等眾多事宜,疲于應對打假人的頻頻舉報。“若企業態度強硬,職業打假人會惡意報復,長期騷擾企業,我們希望可以將此舉納入刑事考量范疇。”

綜合治理,入刑慎重

傳統意義上,消費者常處于較弱勢的一方,當維權問題出現時,消費者很難與商家對抗。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國家出臺一系列法律法規,督促企業提高產品質量。與會專家認為,職業打假在一定程度上幫助執法機關及時發現“假”商品,維護市場秩序,對于這種利弊兼備的行為,不應該“一桿子打死”,綜合治理方顯成效。

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教授張紹謙教授表示,職業打假要究其根源,探其類型,對應不同類型、層次實施民事、行政、刑事、經濟等處理辦法,對癥下藥。他認為刑事的“假”重在產品質量,指以次充好、以假亂真、以不合格充合格等,標簽、標注等瑕疵不應歸屬于刑事的“假”。倘若打假將“假”的概念泛化,只要商品內容或形式不符法律規定就一并納入“假”的范疇,是不合理的。同時,他指出,具有“目的非法、手段非法、后果非法”特征的打假行為可歸為刑事問題,如夾帶問題商品進入商超、購買同類商品惡意掉包,甚至無法律依據向企業索取“保護費”等,都是犯罪行為。

與會專家指出,政府行政監督仍需嚴抓嚴控,消滅假冒偽劣商品生存的土壤。華東政法大學楊興培教授提醒,“消費者享有自由出入商超購買商品的權利,無論是否為‘買假’,企業都要為此承擔責任。”

此外,推進司法改革、增強司法能力同樣重要。會議主持人、律師學院黨總支書王永杰教授認為,可以探索適用新的《人民陪審員法》中第二十一條和第二十二條關于人民陪審員對于事實認定的新規定,適當減輕法官認定事實的壓力,充分發揮人民陪審員的生活經驗和道德良知對事實認定的積極作用,將有關案件交給由人民陪審員組成的合議庭審理。

編輯:foodqm

 

 
推薦圖文
喜力Heineken拉罐啤酒500ml*24罐/箱 分享裝 RIO銳澳雞尾酒套裝洋酒女士網紅預調酒3度微醺330ml*10罐
灣仔碼頭 三全
推薦茶資訊
點擊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