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督促食品生產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加強食品安全自查,2018年10月25日市場監管總局食品生產司在浙江省杭州市召開“食品安全自查監督管理辦法研討會”。與會代表結合食品生產監管工作實際,圍繞食品安全自查“誰來查、查什么、怎么查”等問題展開了深入討論,對制定完善食品安全自查監督管理辦法提出了意見建議。會議還聽取了農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新希望雙峰乳業有限公司、嘉吉中國糧油等10多家食品生產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的匯報和意見建議。 食品生產企業開展食品安全自查,是食品安全法的具體規定,是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的重要內容,也是提高食品生產加工行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 食品安全自查 食品生產企業應當結合食品安全管理狀況和所生產的食品,制定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檢查評價,以確保生產經營活動及產品符合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標準以及生產許可條件要求。 食品安全自查的時間和頻次,應當結合自身生產情況和食品安全管理情況確定。 對于自查發現生產經營條件發生變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生產企業應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以保證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的,食品生產企業應當立即停止食品生產活動,主動召回不安全食品,并向所在地縣級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符合相關食品安全要求后方可恢復正常生產活動。 通過食品安全自查,企業可快速發現生產安全隱患,降低安全事故風險,預防問題食品的生產經營,追蹤食品的流向,切斷安全隱患源頭,消除危害并減少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