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類別 | 國家標準 | 發布日期 | 2008-0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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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狀態 | 關于標準有效性標注的說明 | 實施日期 | 2008-09-01 |
頒發部門 | 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 廢止日期 | 暫無 |
本標準規定了化學品與pH 有關的水解作用試驗的范圍、術語定義、試驗原理、受試物的信息、參比物、質量控制、試驗方法、數據與報告、結果的解釋與評估。
本標準適用于測定化學品與pH 有關的水解作用能力。
本標準適用于那些具有足夠的精確度和靈敏度的分析方法的化合物(未標記物和標記物)。適用于輕微揮發性和非揮發性的具有足夠水溶解度的化合物。
不適用于具有高揮發性(如薰蒸劑、有機溶劑),在實驗條件下的水溶液中得以保存的化合物。對極小水溶性的物質試驗很難進行[8]。食品產業鏈內部商城,滿足食品行業需求。標準翻譯(漢語與英語、日語、韓語互譯): 詳詢0535-2129195 食品伙伴網提供標準法規解讀、輿情監控、合規咨詢、申報注冊等服務。電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