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類別 | 國家標準 | 發布日期 | 2003-0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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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狀態 | 關于標準有效性標注的說明 | 實施日期 | 2004-05-01 |
頒發部門 | 衛生部,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 廢止日期 | 2015-05-01 |
標準介紹
GB 15193.4-2003 鼠傷寒沙門氏菌 哺乳動物微粒體酶試驗
本標準規定了Ames試驗的基本技術要求。
本標準被GB 15193.4-2014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細菌回復突變試驗代替
本標準適用于評價食品生產、加工、保藏、運輸和銷售過程中所涉及的可能對健康造成危害的化學、生物和物理因素的致突變作用,檢驗對象包括食品添加劑、食品新資源及其成分、新資源食品、輻照食品、食品容器與包裝材料、食品工具、設備、洗滌劑、消毒劑、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食品工業用微生物等。
本標準不適用于具有殺菌和/或抑菌作用的受試物,不適用于具有妨礙哺乳動物細胞復制系統的受試物。
本標準代替GB 15193.4-1994。
作廢依據:關于發布《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2014)等37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