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類別 | 國家標準 | 發布日期 | 2005-01-25 |
---|---|---|---|
標準狀態 | 關于標準有效性標注的說明 | 實施日期 | 2005-10-01 |
頒發部門 | 衛生部 | 廢止日期 | 2017-06-23 |
標準介紹
GB 2715-2005 糧食衛生標準
代替GB 2715-1981 糧食衛生標準
本標準于2017-6-23被GB 2715-2016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糧食代替
2011年10月20日起本標準中的真菌毒素限量指標被GB 2761-2011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中的相應指標代替。
本標準中的4.3.3農藥最大殘留限量部分于2013年3月1日被GB 2763-2012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中相應指標替代
本標準規定了糧食的衛生指標和檢驗方法以及包裝、標識、運輸及貯存的衛生要求。本標準適用于供人食用的原糧和成品糧,包括禾谷類、豆類、薯類等,不適用于加工食用油的原料。
作廢依據:關于發布《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鮮(凍)畜、禽產品》(GB 2707-2016)等127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公告(2016年 第1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