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衛生廳、質量技術監督局: 你們《關于制糖工業繼續使用聚丙烯酰胺絮凝劑的請示》(桂質監聯報〔2009〕2號)收悉。經研究,現答復如下: 根據《食品安全法》和《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GB2760—2007)的規定,聚丙烯酰胺已列入食品工業用加工助劑名單,可以作為食品加工助劑用于制糖工業。 專此函復。 二○○九年九月十八日 |
廣西壯族自治區衛生廳、質量技術監督局: 你們《關于制糖工業繼續使用聚丙烯酰胺絮凝劑的請示》(桂質監聯報〔2009〕2號)收悉。經研究,現答復如下: 根據《食品安全法》和《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GB2760—2007)的規定,聚丙烯酰胺已列入食品工業用加工助劑名單,可以作為食品加工助劑用于制糖工業。 專此函復。 二○○九年九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