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件下載:關于對肉制品生產加工中使用的具有嫩化功能的食品添加物質加強監管的通知(質檢辦食監函〔2010〕79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近期,總局組織專家對相關信息反映肉制品生產加工中使用的具有肉類嫩化功能的食品添加物質的情況進行了專題研究。市場上出現的類似嫩肉粉、肉脆靈、嫩肉晶、松肉粉、腌制劑等名稱產品,均沒有獲得衛生部批準,沒有列入食品添加劑國家標準及衛生部相關公告,《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GB 2760-2007)允許在肉制品生產加工中使用的添加劑沒有“嫩化功能”的名稱或表述。根據《關于印發2010年加強整頓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衛監督發〔2010〕72號)的要求,現就監管工作通知如下:一、根據《關于加強食品添加物質監管工作的通知》(質檢辦食監函〔2010〕252號)的要求,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督促肉制品生產企業自查食品添加物質使用情況并報告。核查發現使用類似名稱物質作為添加劑使用的,應書面告知其申請添加劑新品種。核查發現的有關情況應按質檢辦食監函〔2010〕252號通知要求一并匯總報告當地政府和總局。 二、加強對食品及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審批發證工作的管理,嚴格按照產品的特點和功能確定其所屬的申證品種類別和申證單元,確保生產許可工作的準確性。發現存在問題的,應及時糾正處理。 二〇一〇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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