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衛生廳:
你廳《關于調整“酸角”作為普通食品原料管理的請示》(云衛發〔2008〕445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酸角列入了我部2002年公布的《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單》(《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衛法監發〔2002〕51號,附件2),作為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進行管理。你省的材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酸角的食用安全性問題,如將酸角作為普通食品原料開發利用,請按照《新資源食品管理辦法》規定的程序進行食品安全性評估并申請批準。
此復。
二○○八年八月七日 |
云南省衛生廳:
你廳《關于調整“酸角”作為普通食品原料管理的請示》(云衛發〔2008〕445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酸角列入了我部2002年公布的《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單》(《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衛法監發〔2002〕51號,附件2),作為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進行管理。你省的材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酸角的食用安全性問題,如將酸角作為普通食品原料開發利用,請按照《新資源食品管理辦法》規定的程序進行食品安全性評估并申請批準。
此復。
二○○八年八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