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以來,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從部分進口冰鮮三文魚中檢出寄生蟲魚虱、致病微生物、獸藥殘留超標等問題,并已依法做了妥善處理。為保護我國消費者健康和公共衛生安全,應加強對進口三文魚的檢驗檢疫工作?,F公告如下:
一、從2月20日起,各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和有關規定,對進口養殖三文魚實施進境檢疫審批。所有進口養殖三文魚(HS編碼:0302121000、0302122000、0302190090、0303110000、0303190000、0303221000、0303290090、0305411000、0305412000)須事先申請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未獲許可證者不得進境。進口野生捕撈三文魚須提供出口國(地區)官方出具的、注明捕撈漁船編號及捕撈區域的書面證明,否則一律視為養殖三文魚。
二、各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關于做好進口食品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備案準備工作的通知》(國質檢食函[2009]618號)等法律法規規定,對進口冰鮮三文魚(HS編碼:0302121000、0302122000、0302190090、0305411000、0305412000)境外出口商及代理商、國內收貨人及代理商做好備案管理。
三、要對進口冰鮮三文魚(HS編碼同上)加強現場查驗,官方衛生證書等證單不符合規定,或貨證不符者不得入境。要按照中國有關法規標準要求,對進口冰鮮三文魚進行檢驗,檢驗合格后方準入境。
四、請消費者注意防范潛在風險,若發現進口三文魚存在安全衛生問題,請及時與當地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聯系。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