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食品檢驗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的規定,國家認監委決定,啟用食品檢驗機構資質認定證書及標志?,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食品檢驗機構資質認定證書(格式見附件1)由國家認監委統一印制,國家認監委和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分別發放,證書按照統一規則實施編號。
二、食品檢驗機構資質認定證書編號采用11位編號方法,第一位為字母,2-11位為阿拉伯數字:
第2-5位數字:發證年號;
第6-7位數字:發證機關代碼;
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發證機關的編碼規則分別為:
01北京 02天津 03河北 04山西 05內蒙古 06遼寧
07吉林 08黑龍江09上海 10江蘇 11浙江 12安徽
13福建 14江西 15山東 16河南 17湖北 18湖南
19廣東 20廣西 21海南 22重慶 23四川 24貴州
25云南 26西藏 27陜西 28甘肅 29青海 30寧夏
31新疆,國家認監委代碼為00。
第8-11位為數字:發證流水號。
三、食品檢驗機構資質認定標志為CMA(格式見附件2)。
標志的含義:沿用中國實驗室資質認定的CMA標志;右下角中的F是英文Food的第一個大寫字母,表明食品檢驗機構資質認定。
標志的整個圖形由字母CMA和組成。C上下對稱,MA在C內上下居中;的左切線與C的右邊線重合; 的下切線與CMA的下切線在同一水平線上。其他以圖上所標尺寸為準。
標志的規格:標志使用時,可酌情按設計尺寸的等比例縮放。
標志的顏色:在正式采用標志時(如廣告、包裝、打印文件等),其顏色應印制成紅色。色值為:C:0;M:100;Y:100;K:10。
四、取得《食品檢驗機構資質認定證書》的檢驗機構,在批準的能力范圍內開展檢驗活動時,可在其檢驗報告上使用此標志。標志應印在檢驗報告封面頁的左上方,并在標志下印上獲得批準的證書號。
五、食品檢驗資質認定證書及標志自發布之日起正式啟用。
特此通知。
附件:
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