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 | 財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財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發布文號 | 財綜〔2011〕42號 | 發布日期 | 2011-05-26 | 生效日期 | 2011-05-26 | 有效性狀態 | | 廢止日期 | 暫無 | 屬性 | | 專業屬性 | 檢驗檢疫 | 備注 | 暫無 |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你局《關于申請2011年繼續執行減免出口農產品和紡織服裝產品出入境檢驗檢疫費政策的函》(國質檢財函[2011]16號)收悉。經研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同意自2011年1月1日起繼續對列入《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檢驗檢疫的進出境商品目錄》的出口農產品減免出入境檢驗檢疫費。其中,對出口活畜、活禽、水生動物全額免收出入境檢驗檢疫費;對其他出口農產品減半收取出入境檢驗檢疫費。具體實施減免的出口農產品目錄見附件。 二、對出口紡織服裝產品按現行征收標準的70%收取出入境檢驗檢疫費的政策執行到2011年6月30日止。 附件:減免出入境檢驗檢疫費的出口農產品目錄 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減免出入境檢驗檢疫費的出口農產品目錄
H.S編碼范圍 | 產品類別 | HS第01章 | 活動物 | HS第02章 | 肉及食用雜碎 | HS第03章 | 魚、甲殼動物、軟體動物及其他水生無脊椎動物 | HS第04章 | 乳品;蛋品;天然蜂蜜;其他食用動物產品 | HS第05章 | 其他動物產品 | HS第06章 | 活樹及其他活植物;鱗莖、根及類似品;插花及裝飾用簇葉 | HS第07章 | 食用蔬菜、根及塊莖 | HS第08章 | 食用水果及堅果;柑橘屬水果或甜瓜的果皮 | HS第09章 | 咖啡、茶、馬黛茶及調香料 | HS第10章 | 谷物 | HS第11章 | 制粉工業產品;麥芽;淀粉;菊粉;面筋 | HS第12章 | 含油子仁及果實;雜項子仁及果實;工業用或藥用植物;稻草、秸稈及飼料 | HS第13章 | 蟲膠;樹膠、樹脂及其他植物液、汁 | HS第14章 | 編結用植物材料;其他植物產品 | HS第15章 | 動、植物油、脂及其分解產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動、植物蠟 | HS第16章 | 肉、魚、甲殼動物、軟體動物及其他水生無脊椎動物的制品 | HS第17章 | 糖及糖食 | HS第18章 | 可可及可可制品 | HS第19章 | 谷物、糧食粉、淀粉或乳的制品;糕餅點心 | HS第20章 | 蔬菜、水果、堅果或植物其他部分的制品 | HS第21章 | 雜項食品 | HS第22章 | 飲料、酒及醋 | HS第23章 | 食品工業的殘渣及廢料;配制的動物飼料 | HS第24章 | 煙草及煙草代用品的制品 | 品目33.01 | 精油 | 品目35.01至35.05 | 蛋白類物質、改性淀粉、膠 | 品目41.01至41.03 | 生皮 | 品目43.01 | 生毛皮 | 品目50.01至50.03 | 生絲和廢絲 | 品目51.01至51.03 | 羊毛和動物毛 | 品目52.01至52.03 | 原棉、廢棉和已梳棉 | 品目53.01 | 生亞麻 | 品目53.02 | 生大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