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 | 衛生部 衛生部 | 發布文號 | 衛生部公告2008年第6號 | 發布日期 | 2008-01-28 | 生效日期 | 2008-01-28 | 有效性狀態 | | 廢止日期 | 暫無 | 屬性 | 通告公告 | 專業屬性 | 限量相關 | 備注 | 暫無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食品添加劑衛生管理辦法》的規定,批準附表所列抗壞血酸等22種食品添加劑擴大使用范圍、使用量。 特此公告。 二○○八年一月二十八日 擴大使用范圍、使用量的食品添加劑 類別 | 添加劑名稱 | 使用范圍 | 最大使用量(g/kg) | 抗氧化劑 | 抗壞血酸 | 果醬 | 5.0 | 異抗壞血酸鈉 | 醬油、食醋、醬類、液體復合調味料 | 1.0 | 著色劑 | 亮藍 | 醬腌菜 | 0.025 | 糕點 | 0.025 | 蘿卜紅 | 食醋、調味料 | 按生產需要適量使用 | 胭脂蟲紅 | 熟肉制品 | 0.5 | 方便面 | 0.3 | 果凍 | 0.05 | 焦糖色 | 其他飲料類(僅限雞精飲料) | 按生產需要適量使用 | 乳化劑 | 山梨酸酐單硬脂酸酯(司盤60) | 植脂末 | 5.0 | 硬脂酰乳酸鈣 | 面包專用粉、饅頭專用粉 | 2.0 | 增味劑 | 琥珀酸二鈉 | 醬油、蠔油 | 10.0 | 水分保持劑 | 磷酸二氫鈉 | 生濕面條 | 磷酸鹽使用量在生濕面制品中以磷酸根(PO43-)計不超過2.5g/kg。 | 焦磷酸鈉 | 生濕面條 | 磷酸鹽使用量在生濕面制品中以磷酸根(PO43-)計不超過2.5g/kg。 | 六偏磷酸鈉 | 生濕面條 | 磷酸鹽使用量在生濕面制品中以磷酸根(PO43-)計不超過2.5g/kg。 | 甜味劑 | 乙?;前匪徕?/p> | 焙烤食品 | 0.3 | 甜菊糖甙 | 醬油、食醋、醬類、蠔油、復合調味醬 | 按生產需要適量使用 | 增稠劑 | 黃原膠 | 醬油、食醋 | 2.0 | 蠔油、醬類 | 10.0 | 羧甲基淀粉鈉 | 方便面 | 0.05 | 醋酸酯淀粉 | 生濕面條 | 按生產需要適量使用 | 營養強化劑 | β-胡蘿卜素 | 固體飲料 | 3-6 mg/kg | 葉酸 | 固體飲料 | 157-313μg/kg(以稀釋后的液體飲料計,固體飲料使用按稀釋倍數增加使用量) | 煙酸(或煙酰胺) | 果汁(味)型飲料 | 3.3-18mg/kg(如為果汁(味)型固體飲料,則需按稀釋倍數增加使用量) | 維生素B6 | 果汁(味)型飲料 | 0.4-1.6mg/kg(如為果汁(味)型固體飲料,則需按稀釋倍數增加使用量) | 核苷酸 | 嬰幼兒配方粉 | 0.12-0.58g/kg(以核苷酸總量計) | |